本報訊針對當前部分化妝品存在的衛生問題,昨天,市衛生局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市民慎重選購和正確使用化妝品。 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妝品已成為家庭常備日用品,尤其得到女性青睞。但是,化妝品引起的傷害事件近年來時有發生,投訴舉報逐年增多。衛生執法部門在
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當前化妝品存在的主要衛生問題包括四類:一是部分化妝品衛生質量不合格,重金屬、微生物和限用物質超標,添加禁用物質;二是夸大宣傳,誤導消費;三是許多所謂名牌化妝品是仿制而成,消費者因缺乏必要的知識,不能正確地選擇和使用化妝品;四是美容美發場所未經衛生許可自制化妝品,因多數存在隱患,也容易給消費者帶來傷害。 為此,市衛生局提醒有關企業和市民,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化妝品不得對使用部位產生明顯刺激和損傷,必須使用安全且無感染性;不得注示適應癥及宣傳療效,其標示應符合國家法規與標準的要求。普通化妝品(護膚、發用、修飾和香水類)必須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方可組織生產與銷售;特殊用途化妝品(育發、染發、燙發、脫毛、美乳、減肥、除臭、祛斑、防曬)和進口化妝品必須取得衛生部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或進口化妝品批準文號方可上市流通。 衛生行政部門提示,選購化妝品要到正規的銷售單位,不要從游商或非法傳銷途徑購買,更不要購買看似名牌但價格明顯低廉的化妝品。選購時要辨清產品的標示,化妝品應標注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和地址、衛生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產品執行標準號、凈含量、生產日期、有效使用日期。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標注對應的衛生批準文號;進口化妝品必須有中文標示,應標注對應的衛生批準文號,原產國、制造商名稱和地址,或經銷商、進口商、代理商的名稱和地址。 另外,要正確使用化妝品,隨買隨用,注意化妝品保質期及存放要求,一旦出現異味、變色、產生斑點、絮狀物,應立即棄用。在美容美發場所做護膚護發時,對其提供的化妝品,要仔細看清標示,拒絕使用其自制的所謂“特效、祖傳秘方”的產品。當使用化妝品引起皮膚不適時,應立即停用該化妝品,并及時到正規醫院診治。(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