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城和奧帆賽營造優美環境 市區今起集中整“門面”整治內容:戶外廣告占路亭體報刊攤點
本報訊
市政府昨日召開全市整治戶外廣告設施和各類占路亭體及報刊攤點工作動員大會,決定從今天起,集中一段時間整治和清潔城市的“門面”,為我市創建
全國文明城市和迎接2008年奧帆賽營造優美環境。
根據市政府就此發出的通告要求,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和嶗山、城陽、黃島七區的建成區范圍內違反規定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占用城市道路、廣場、綠地等公共場地設置的報刊亭、冷飲亭、多媒體信息亭、治安(看車)亭、便民服務亭(修車、修鞋、配鑰匙等)、日用百貨亭、綠色早餐亭(車)等各類亭體和報刊零售攤點被列為此次整治的對象。另外,今年市政府工作報告中確定的整治占路經營、占路修車洗車、廢品收購點等工作也被列入此次整治范圍。
通告要求,凡在七區設置戶外廣告,設置占用公共場地的亭體,使用亭體經營和發布廣告的,必須持有相關部門的審批證件。未經批準設置的,設置單位或個人要在4月30日前自行拆除并恢復場地原貌。經批準設置但擅自擴大經營面積、移動位置或破損不潔的戶外廣告設施和各類亭體攤點,其權屬單位或個人也要在4月30日前自行整改。逾期不拆除、不整改的,由城管、公安等執法部門依法給予處罰并組織拆除。經有關部門同意設置,但沒有辦理相關證件或證件不齊全、過期的各類亭體,其權屬單位也要在4月30日前到所在區的城建管理部門申報登記,并按規定設置安裝。
市政府還要求,整治中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亭體、攤點經營業戶要妥善予以安置。
據了解,市城管委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對上述三項整治進行督導檢查和驗收,做到規劃一條、整治一條、驗收一條、完善一條、鞏固一條。整治結束后,各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戶外廣告設施、各類占路亭體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式樣、統一審批、統一設置、統一管理,建立起市、區分工明確、職責落實和法制化、科學化的長效管理機制。
副市長羅永明參加會議并講話。(本報記者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