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家住濟南平陰縣的王先生做了絕育手術8年之后,卻發現妻子又懷孕了,夫妻之間為此發生了矛盾。后經檢查,王先生才得知是絕育手術失敗所致,于是將做手術的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和精神撫慰金1萬元。日前,平陰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醫院因手術存有缺陷被判令賠償王先生直接損失800元,但精
神撫慰金未予支持。 1995年8月,王先生到濟南市某醫院進行男性絕育,醫院對其實施了輸精管結扎手術。但2003年3月,王先生卻發現妻子出現懷孕跡象。經查體,妻子已懷孕兩個月。王先生由此懷疑妻子生活不檢點,兩人不斷發生糾紛。后來王先生到醫院進行了精液實驗,結果證實絕育手術失敗。2003年8月,王先生一紙訴狀將當年給自己做手術的醫院訴上法庭。法庭委托法醫進行了鑒定后審理認為,由于醫院手術方式存有缺陷,導致原告輸精管再通,并使妻子懷孕,因此醫院應承擔原告因輸精管再通造成的經濟損失。(連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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