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調整住房供應結構,調整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結構,著力做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嚴格控制非住宅和高價位商品住宅建設,著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給,提供給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租賃和居住,切實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嚴格執行《房地產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清理、盤活閑置 土地,促進存量土地的合理利用。統籌安排土地,集中建設配套商品房,專門安置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建設涉及的拆遷居民。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提高房地產開發用地的開發建設強度,實現土地集約化利用。
二是調整住房供應結構,調整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結構,著力做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嚴格控制非住宅和高價位商品住宅建設,著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給,提供給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租賃和居住,切實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嚴格執行《房地產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清理、盤活閑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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