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市級統籌的參保人可以在七區任何一家具備住院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住院時,需攜帶《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保卡》)和《醫療保險證》(以下簡稱《醫保證》),如暫時沒有領到《醫保證》,可持《居民身份證》,到就診的定點醫院住院部門,刷《社保卡》確認身份,辦理聯網住院手續, 并按照醫院規定繳納一定的住院押金。 如當時未帶齊證件,務必于三日內帶齊證件到醫院住院部門補辦聯網住院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辦理刷卡和聯網住院手續的,應當持定點醫院開具的延誤辦理的證明,到青島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上網手續。
如當時未帶齊證件,務必于三日內帶齊證件到醫院住院部門補辦聯網住院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辦理刷卡和聯網住院手續的,應當持定點醫院開具的延誤辦理的證明,到青島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上網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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