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為籌集上網的費用,德州市19歲的張亮亮竟入室殺死外來打工女。殺人劫財后,他竟像“沒事人”一樣,跑到網吧里玩了個通宵。4月28日,根據山東省高級法院作出的復核裁定和執行命令,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亮亮執行槍決。 張亮亮出生在寧津縣一個農村家庭
里,因癡迷上網玩游戲,小學未讀完即輟學在家。案發前,因向父母索要上網費用未果,與家人發生爭吵后離家出走,到寧津縣城內的一名同學家中居住。2004年7月27日夜間,張亮亮幫同學在商業街夜市上出攤。當晚9時許,他竄到25歲的東北籍女子劉某租住的二樓房間翻找錢財。約十分鐘之后,劉某正好回來,她被躲在門后的張亮亮用毛巾堵住嘴、捆綁了手腳。索錢遭拒后,擔心對方報警的張亮亮采取掐脖、用電線勒頸等手段殺死劉某,翻找出現金2200元,他還拿了劉某的手機、充電器,最后鎖門離去。 當晚,張亮亮租車去了一家網吧,償還了300元的欠款,后又約了幾個同學到了另一家網吧上網玩至深夜。最終警方以被害人的手機號碼為線索偵破此案,當年8月13日將聞風逃至親戚家的張亮亮抓捕歸案。此后,德州市中級法院判決被告人張亮亮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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