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財經專訊 記者昨日從市企業信用協會了解到,從今年起,青島德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中苑集團有限公司、青島五洲大藥房、青島高校電子有限公司等73家單位將被摘掉“守合同重信用”單位稱號。
據介紹,這73家單位都是因為沒有通過青島市200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年審而被摘牌的。
“今年這些企業被撤銷‘守合同重信用’稱號,并不是因為它們存在失信行為,而是因為企業改制或在年審中提交的材料不充分。”市企業信用協會有關負責人說,本次沒有通過年審的企業,不少是因為改制或破產而失去了稱號,比如青島德維集團有限公司、嶗山五交化有限公司、山東工藝品有限公司等企業因為改制,企業改換了名字而失去了“守合同重信用”稱號。
市工商局合同處負責人說,企業被撤銷“守合同重信用”稱號后,如在對外宣傳中繼續冠以“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稱號,將被視為夸大或欺騙宣傳,而受到工商部門的相應的處罰,請市民予以監督。(記者
劉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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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被授予“守合同重信用”稱號的基本要求是,在日常經營生產活動中必須保證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倡導誠信。對原來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在年審過程中,一旦發現有欠款、拖欠銀行貸款、經營性虧損、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甚至有違法行為,將被撤銷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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