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商業銀行越來越熱的個人理財熱將“有章可循”,為促進理財業務的發展,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銀監會從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發展現狀出發,借鑒境外有關經驗,結合我國現有金融法律制度,即將制定頒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
去年以來,部分商業銀行人民幣理財業務迅速發展,開拓各種理財業務成為我國商業銀行加快金融創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必然趨勢。但是,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體制和金融市場發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約,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在快速發展和演進的同時,不可避免地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主要是少數銀行盲目提供保底承諾的理財產品,利用理財計劃或產品進行變相高息攬儲。理財業務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盲目和無序競爭給商業銀行帶來了新的風險隱患,也不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根據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與管理的實際需要,當前銀監會將重點加強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及時分析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有關規定,適時出臺必要的配套政策和規章;二是優化監管資源的配置,根據新業務發展和監管的特點,進一步完善新業務監管體制;三是按照風險為本的監管原則,加強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持續性監管,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亂”;四是在總結有關新業務監管經驗的基礎上,加強對商業銀行業務創新活動的指導,完善相關風險管理與監管體系。(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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