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決定于2005年5月8日至5月27日 對市南轄區內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 單位和個人進行年審。現將有關年審事宜通告 如下: 一、年審范圍 凡在2005年4月3
0日前取得增值稅一般納 稅人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增值稅一般納 稅人)均屬于本次年審的范圍。 二、年審地點 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請到青島市 市南國家稅務局(延安三路236號)辦稅服務大 廳二樓25-29號窗口辦理年審手續。 三、需提交的資料 (一)稅務登記證副本;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審表(一式二份); (三)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四、年審要求 (一)本次年審資料報送的截止時間為2005 年5月27日。我局在辦稅服務大廳(二樓)25-29 號窗口受理和發還資料。 (二)凡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 規定的地點、規定的期限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辦 理年審手續。凡逾期未辦理年審手續的單位和個 人,我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 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管理二科3931518管理三科 3931320管理四科3931665管理五科3931090 湛山分局3931335 青島市市南國家稅務局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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