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午休時間,美女同事瀏覽網站后驚爆新聞———新聞與15%有關。 是這樣的:上世紀90年代初,在德國一個小鎮上發生了一起強奸案。罪犯沒有留下任何可以讓警方發現他的線索,除了留在女方身上的精斑。警方將罪犯范圍鎖定在小鎮上后,為了找到罪犯,就對小鎮所
有的男子進行了DNA檢測。結果除了找到罪犯以外,還發現了一個讓人震驚的事實。小鎮上15%的父親撫養的都不是自己的孩子。 辦公室立刻波瀾四起。如此說來,在那個淫蕩的德國小鎮上,張三養的是李四的孩子,李四養的是王二麻子的孩子,而王二麻子養的很可能又是張三的孩子。不,不!他們應該叫戴維、杰克或湯姆。德國小鎮通常很小,人口基本上都在5000至10000,所以,那個德國小鎮根本就是一個碩大的大家庭了。 DNA鑒定作為刑偵或醫學手段,充分顯示了科學的偉大;但做為親子鑒定的手段,又是如此寡情,近乎殘酷。科學讓原本模糊的事情變得清晰起來,讓情分降為負數。沒錯,許多疑問解決了,但同時更多疑問也因此而產生了———那個德國小鎮上的人們真得從此親如一家嗎?新聞上沒說。同事們保守估計,應該直接影響了該小鎮的年度離婚指數。 15%,一個耐人尋味的科學數據。根據親子鑒定專家對德國和美國等開展親子鑒定地區檢測結果的統計,15%的親子排除比率是一個基準線。各地檢測數據一般都在15%左右。以此類推,15%大概是一個人們對親子懷疑能夠忍受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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