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崇泉20日指出,我國對部分紡織品調整出口關稅,是中國政府在紡織品一體化后,為防止紡織品國際貿易環境的公平和自由受到損害而采取的主動措施,充分體現了中國政府對維護國際紡織品貿易平穩發展的誠意和負責任的態度。
崇泉說,這次對部分紡織品調整出口關稅,國務院稅則委事前做了大量工作,進行了審慎的產品調查和數據分析,其目的是為了促進我國紡織產業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加快推進我國紡織品出口增長方式的轉變,更好地維護我國紡織服裝企業應享受的紡織品一體化權益,推動我國紡織業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崇泉指出,我們希望有關各方恪守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規則,共同維護國際貿易體制公平和自由的原則,正確處理當前的紡織品貿易問題。中國政府堅決反對對中國紡織品采取貿易保護主義的做法。今后凡實際受到出口限制的我國紡織品也都將從征收出口關稅的商品目錄中予以排除。 5月20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2005年6月1日起,對2005年1月1日起征收出口關稅的部分紡織服裝產品調整關稅稅率,其中:對2種產品停止征收關稅,對3種產品調低出口關稅,對74種產品調增出口關稅,新增1種征稅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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