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濟南5月21日專電 記者近日從濟南市教育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中考招生行為,濟南市出臺十條禁令。 這十條禁令包括:嚴禁高中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承諾性合同或協議;嚴禁初中學校以任何形式違背學生意愿強制學生選報志愿,或強迫學業成績相對差的學生提前離
校并不準其參加中考;嚴禁各類學校違背政策亂開口子,亂招生,亂收費;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文化課考試的方式選拔新生或分班;嚴禁各類學校舉辦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各類實驗班、特長班;嚴禁對中考高分學生進行物質獎勵和渲染宣傳;嚴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以中考成績為學校和教師排隊或只將學生報考某些學校的考試錄取結果作為評價和獎勵學校和教師的依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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