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近期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專門出臺多項措施調控住房建設用地,其中包括“集資、合作建房統一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供地計劃”。集資、合作建房用地來源、對象如何確定、享受何種優惠再次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專門采訪了省國土廳和省建設廳有關人士。權威人士解釋
,集資、合作建房與經濟適用房享受同等待遇。 對象限于困難企業和住房困難戶。據省建設廳住宅與房地產業處人士介紹,按照我國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只有住房困難戶較多的工礦區和困難企業才有資格申請集資、合作建房,而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也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無房戶和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家庭。 除符合上述條件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還必須符合申請經濟適用房的相關條件,包括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禁止任何單位借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實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 省國土廳土地利用處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困難企業可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前提是其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并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與經濟適用房一樣,集資、合作建房用地也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經濟適用房的其他優惠政策集資、合作建房也同樣享受的到,如住房公積金貸款優先向購買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發放。 在戶型標準上,與經濟適用房一樣,集資、合作建房也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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