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莎 攝影/于風亮
在一切都在飛速發展的時代,戀愛婚姻的程序也改變成更便捷的方式。不花多少時間、不投入多少精力、
不必那么執著感情,找個看起來順眼的異性相互取暖,成了當下部分人的想法,他們被稱做“閃婚族”。時下,“閃婚”成了未婚人的一種時尚,閃電般的相識,閃電般的愛情火花,閃電般的結婚。看來,愛情的牢固程度與時間的長短并非正比與反比的關系?
從前些年的電視《相約星期六》,到風靡全球的“八分鐘約會”,“閃婚”足以說明人們的婚戀觀在變。有人問:“3秒鐘可以播報半條新聞;8分鐘可以泡好一杯方便面然后吃完;13小時納斯達克指數可以翻降數倍......在有限的時間內,你還能做什么?”"閃婚一族"說--3秒鐘足以愛上一個人;8分鐘足以談一場戀愛,13小時足以確定伴侶結一次婚......原來,繼"愛情速配"后,又一種情感快餐的"閃婚"成為現代都市一種新興現象......
"閃婚"當事人又是怎樣看"閃婚"的呢?一位三十多歲的閃婚者的說法最有代表性:我沒時間去跑戀愛"馬拉松"!工作要搏、事業要搏、要去揾錢供樓供車......太多的事情要做了,真沒時間去戀愛!一合眼緣,我就決定吃愛情快餐、搭婚姻快車......
因年齡不得不“閃”婚 主人公:萬啟輝、曲艷 幸福指數:☆☆
張愛玲《愛》中說“于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于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里嗎?’”
“曾幾何時,我們也成為30多歲大齡男女,還在婚姻的圍城外徘徊。雖然迫于家人的‘關注’、社會的壓力,借助傳統的相親、現代的網聊......我們也努力想沖進圍城,無奈的是,要么遇不見理想中的人,要么與想遇見的人擦身而過。尋尋覓覓中,我們對婚姻有強烈的期望,有段時間,似乎擇偶觀也存在錯位。”或許是年齡的原因,萬啟輝表現的異常冷靜和沉著。“或許我們已過了沖動的年齡,我們的婚姻平平淡淡,同在一個單位,彼此有一定的了解,朋友一提雙方沒意見,便順理成章的走在一起,兩個月的時間構筑了我們的家。同事說我們早有預謀,其實我們都是大齡青年才是真正的原因。”
迷信“寡婦年”,家長“逼著閃” 主人公:袁毅、梁春霞 幸福指數: ☆☆
因為迷信“明年是寡婦年”,很多新人的家長不想把子女的再拖兩年,原計劃雞年的婚期提前到了猴年年底。據調查,出現這種現象,與民間流傳的“寡婦年”不宜婚嫁的說法有關。年前剛剛結婚的梁小姐說:"我們是經別人介紹的,認識剛剛三個月,本來不打算去年結婚的,但父母親認為今年無春,為圖個吉利,還是趕在年前把事給辦了。畢竟是婚姻大事,農村的說法太多了,不想因為'寡婦年'的說法而在心里留下疙瘩。”“還好現在沒發現有什么令對方難忍受的嗜好,挺幸運的吧。"雖已結婚半年,她仍是個調皮的小姑娘。
為節約不愿再跑“愛情馬拉松” 主人公:張毅、曾蕾 幸福指數:☆☆☆
相擁而來的張先生和曾小姐臉上掛著微笑,他們從最初一見鐘情到登記結婚僅兩個月時間。通過采訪他們了解到,除了一見傾心,他們選擇閃婚多少也有點"多快好省"的意思。巨大的壓力、日趨激烈的競爭和生活的瑣碎,讓他們不愿再跑愛情馬拉松,彼此看著合適,就將愛情快餐吃到極至!拔覀兌际峭獾氐,馬拉松式的愛情并不適合我們,我們只想節約時間、節約金錢、節約精力,更好的投入工作,一起還房貸,在這個都市站穩腳跟。再說至少我們現在覺得我們的感情足以維持我們的婚姻!闭f話間兩個人的臉上滿是鄭重。
為戶口忙“閃”婚 主人公:王紅衛、張文娟 幸福指數:☆☆☆☆
電話里張文娟說她去年來的青島,在她的店見到她我有些吃驚,除了還沒練成一口流利的青島話,裝扮舉止顯然已完全融入了這個城市。問及她婚姻的幸福指數,“很不錯,老公大我十三歲,對我很好,剛開始有些別扭,也曾想有場轟轟烈烈的愛情,但想來青島生活,對我這樣一個只有高中文憑的外地女孩來說,或許這是必須的,一個人看著店挺充實的。因為是親戚介紹的,所以從見面到結婚只有五個月,現在的婚姻生活很平淡,彼此都挺滿意!蔽夷芸闯鏊樕涎笠绲臐M足。
我“閃”我快樂 幸福指數:☆☆☆☆☆
“我們結婚吧!”“好啊!薄澳闶钦f真的?”“如果你是真的,我就是真的!闭f來也許不信,我面前的這對男女,相識僅僅30個小時就登記結婚了,最初聽朋友講,還以為是個玩笑,直到他們拿出結婚證,才知道這個世界真有人會以為瞬間的濃烈愛意而付出一生的陪伴。
新郎和新娘其實并不算年輕,一個28歲,一個26歲,彼此都有戀愛經歷,"閃婚"對他們來說,其實并非全無認真考慮過。兩人在卡拉OK聚會中相識,然后他送她回家。本來,這或許只會是段通俗戀愛故事的開始,可是等到第二天再次見面,他卻直截了當問了本文開頭的那段對話。于是第三天的中午,兩人一起去辦理了正式結婚手續。從第一天晚上到結婚,相處不過30個小時。甚至,當辦理手續的工作人員需要他們各自填寫對方姓名的時候,兩人才異口同聲發問,"嗨,你叫什么名字?"
當然,新郎對"閃婚"有他自己的看法。"對我來說,無論認識三天還是三年結婚,沒有什么本質的區別。我有過很多經歷,已經很難再對女人產生一種所謂來電的感覺。所以當這種感覺再次出現,我一定要用盡全力抓住。"而新娘則覺得,結婚行為是彼此負責任的表現。如果他們沒有結婚,就會是對普通的戀人。三年以后,如果結果好,兩人還是一樣會結婚。而如果結果不好,兩人分手了呢?那么誰也不會來為這段感情以及彼此的付出負責。"覺得找對了人,就立刻結婚吧。這樣至少會認真對待彼此的這段戀情。否則不講責任,隨意談來談去,婚姻也就不再純粹。"新郎的總結性發言算是道出了"閃婚"族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