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涉老案件逐年上升,但老年人敗訴的比例也不少,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老年人打官司缺乏必要的證據。因為沒有證據,既得不到法律保護,又使自己的財產和精神遭受損失。 據介紹,目前涉老案件多是民事案件,這類案件是“誰主張,誰舉證”,即使老年人有理,但如果拿不出
證據,也可能敗訴。 青島市市南區退休職工劉某自己開辦了家庭服裝加工廠,為個體戶宋某加工服裝。在長期的業務交往中,雙方互相信任。去年12月,劉某拿著2萬余元的加工活單據找到宋某要求結賬。宋某推托工作忙,將單據留下,讓劉某改天再來。當時天色已晚,劉某還要趕路,未多想便回了家。待改天再來結賬時,宋某說劉某還差一批價值1萬余元的加工活沒有送來,不能結賬,說罷便將劉某給他的單據撕掉了。劉某上前與其爭執,怎奈宋某拒不認賬。 盛怒之下的劉某決定到法院起訴。經咨詢,沒有證據的請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劉某追悔莫及,悔不該把單據交給別人。 法官提醒老人,證據作為司法機關裁判案件的真實材料,具有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因此,老年人平時要注意收集、保存與自身權利有關的、真實的、合法的原本、原件。一旦發生糾紛,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討回公道。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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