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6月3日電為加強海關廉政建設,海關總署日前向社會發布公告,自6月1日起在全國海關全面推行“紅包”公布制度。不僅對海關工作人員收受“紅包”嚴肅處理,送“紅包”者也將被公布于眾。 海關規定:對查實的送“紅包”者,初次將致函其所在單位并通報其上級主管 部門;兩次以上的,將在海關的業務現場、報關大廳等場所或海關互聯網站公布所送“紅包”的有關情況;對查實的向海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送“紅包”的企業,海關將把有關情況納入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作為業務監控的參考依據。
海關規定:對查實的送“紅包”者,初次將致函其所在單位并通報其上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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