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6月4日電 貴州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3日開庭,一審以領導黑社會性質罪、組織賣淫罪、貸款詐騙罪、偷稅罪等七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原貴州通海裝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貴州泰生娛樂有限公司等企業實際出資人陳林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以來,陳林先后成立了11家公司,統稱“通海集團”,陳自任集團老總。通過“金太陽”夜總會,網羅刑滿釋放人員,為集團利益從事非法活動。其間,他指使被告人譚偉、莫榮、蘇紹明等人,分別以貸款詐騙、組織、協助組織賣淫、賭博等非法手段聚斂錢財,獲取經濟利益;以巨額賄賂拉攏、腐蝕高層領導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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