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若在今年當選行政長官,其薪酬沿用舊制,但任前須簽署一份承諾書,表示接受離任后的有關安排。
香港消息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后安
排獨立委員會昨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規定未來的行政長官,包括于今年經補選產生的新特首,在離職后就業和從事商業活動,必須接受3年的管制期:離職首年不能參與任何指定以外的商業活動,隨后2年則必須先征詢一個由高等法院法官擔任的咨詢委員會的意見,并且不能加入任何涉及地產或物業發展的公司。
離職首年禁止工作
委員會還建議,新特首在上任前都必須簽署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承諾書,承諾接受有關安排。
而政府消息人士補充,違反有關規定者雖不會被刑事追究,但有關條款會清楚載明在合約中,違反者會被視為“毀約”,當局可按合約處理,并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
委員會主席黃保欣在遞交報告書后會見記者時介紹,未來行政長官離職后參與政治和商業或專業活動提出建議。
在商業活動方面,委員會在參考了英國、美國、澳大利亞以至內地等12國家及地區的現行規管方式后,再根據目前主要官員和高級公務員離職后的就業規限,訂出了更為嚴格且公開透明的3年規管期:特首離職后首年為“全面禁制期”,不能參與任何全職或兼職的工作,或在任何商業、專業機構出任董事或合伙人,更不能獨資或與他人合資經營任何業務及專業服務。
非牟利組織不受限制
隨后兩年,離任特首在重新開展任何工作前,須先咨詢一個獨立委員會的意見。但規定不能加入任何涉及土地或物業發展計劃,以及在其任內經行政會議批準而得到任何專營權的公司,不能參與任何與政府有關事宜的游說工作等。不過,在這3年內,離任特首仍可接受中央或特區政府、學術、慈善或其它非牟利組織或非商業性質的地區及國際組織的委任。黃保欣說,有關管制尺度已經比許多國家或地區嚴謹,像英國首相離職后兩年內須咨詢委員會意見,其中“全面禁制期”僅占3個月。
建議邀董補簽書面承諾
至于政治活動方面,黃保欣指出,由于每個國家或地區,均不會對前任政府首長參與政治活動施加任何規定,故委員會建議前任行政長官在這方面也不應受到限制。
據透露,有關建議將于今屆行會任期結束前有決定,以便適用于即將產生的新特首。
由于此次委員會報告是在前特首董建華辭職后發表的,董建華沒有簽署承諾書,所以黃保欣指出,有關離任后就業及參與商業活動的規限,并不適用于董建華,除非他現在補簽。而董建華離職后已向公眾作出承諾,不會參與任何與公職有沖突的工作。他表示會建議政府咨詢董建華的意見,邀請他作書面承諾。
新行政長官薪酬安排
現金薪酬每年401萬7100元(或每月33萬4758元);
每年例假22個工作天,最多可累積22天。所有累積假期會在行政長官離職時取消;
按現時津貼額厘定的非實銷酬酢津貼會繼續按一貫做法每年調整;
免除租金的官邸;以及與現時安排相同的醫療及牙科福利
行政長官現行薪酬條款
每月薪酬24萬4565元;
相等于基本薪酬總值25%的約滿酬金,即每月61141元;
行政長官及配偶可各享旅費津貼為每年39630元;
年假55.5天,最多可累積365天;
非實報實銷的酬酢津貼,現時津貼額為每年72萬9600元或每月60800元;
免除租金的房屋;以及行政長官和其配偶可享有與公務員同等的免費醫療和牙科護理。
第三屆特首 年薪增至400萬
曾蔭權今年若當選新特首 將沿用此前特首薪酬安排不變
第三屆行政長官將大幅加薪?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后安排獨立委員會建議,由2007年第三屆特首任期開始,將特首薪酬調升至每年401萬7092元,即每月33萬4758元,幅度達4成,并較政務司司長的薪酬水平高12.5%。委員會主席黃保欣指,新的金額總值,是將目前特首薪酬組合中的部分年假、約滿酬金等改以現金支付而成,所以新安排不會對納稅人造成額外負擔。至于今年產生的新特首,委員會建議繼續沿用目前特首的薪酬福利架構不變。
這是特區政府8年來首次檢討特首的薪酬安排。委員會建議,新的薪酬安排改為以現金支付所有薪金和福利,包括約滿酬金、假期旅費津貼,并將特首目前享有的55.5天年假中的33.5天累積假期折算為現金,故新安排的總值與目前薪酬條款的總值完全一樣(詳見附表)。至于特首加薪后,將與政務司司長薪酬相差12.5%。委員會指出,參考其它國家及地區首長與次長的薪酬差距,如美國達114.7%,英國的37.9%,新加坡的12.4%,這個比例是適當的。委員會承認以國際標準而言,年薪400萬似乎偏高,但仍低于香港部分公營企業的高級行政人員。委員會還建議政府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不時”檢討特首薪酬。
消息人士稱,董建華雖然未完成任期,但政府認為以健康理由辭職的理由可以接受,仍獲得3年的約滿酬金。
為新特首設永久官邸
新特首將于今年7月產生,市民都關注他將會住在什么地方?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后安排獨立委員會建議,為未來的行政長官“提供合適的永久官邸”,如果行政長官因任何原因決定不入住該官邸,他便要自行支付其住所的開支。特區政府消息人士透露,禮賓府是特首永久官邸的唯一選擇。
為前特首設辦公室
對于離任的特首,委員會建議可擔任香港的推廣大使,協助提高香港的地位。委員會建議在政府現有的物業內設立一個為所有前任特首服務的辦公室,方便他們接待海內外或本地政要。又建議為離任特首提供保鏢、汽車及司機、醫療和牙科護理,以及一些特殊的禮遇。
據了解,辦公室只有三四名職員,服務所有離任特首,不會使用太多公帑。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