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南方人物周刊》在北京大學主辦了一場主題為“青年領袖與我們的時代——與北大同學對話”的活動。至此,該雜志在一個月前就刊登過、但似乎并未引起關注的專題策劃“我們時代的青年領袖”,以另一種姿態走進了公眾的視野。(6月8日《中國青年報》)而某青年電影明星被評為“十大青年領袖”之一。
電影明星成“青年領袖”,這對一些追星族來說,無疑是一件喜事,也說明了其在部分青年中有一定的影響力。然而,是否在娛樂圈中成了大腕式人物或有了狂熱的追逐者,就能冠上“領袖”之名?據悉,該策劃結果面世后,遭到了公眾的一片質疑。而詬病的關鍵就是這名電影明星憑什么成為“青年領袖”?
首先,有必要明白“領袖”的涵義。據現代漢語詞典解釋,“領袖”是指國家、政治團體、群眾組織等的領導人。當然,這是從政治的范疇來解釋。而用公眾的觀點來說,就是“領袖應該能代表主流,有號召力。至少他們在塑造主流。”“青年領袖不一定是青年,但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青年,影響他們的思想和行為,或成為青年的表率”。可見,冠上“領袖”之名,最起碼的必須具有超越的人格魅力、高尚的人格品德和社會公認的價值觀念,在公眾中能產生較大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向心力,是影響一代人價值取向的榜樣、標桿和旗幟。
不可否認,這名電影明星近年來享譽國內外影視圈。但因其是電影明星便可戴上“青年領袖”之桂冠,顯然還有一個巨大的認同差距,其本身對青年人的影響也不具有稱得上榜樣的作用。盡管其主演的電影大片獲得了公眾的好評,但這僅僅只能說明其在事業上有所建樹,絲毫不能與“領袖”掛上鉤來。正如網友蜀帖龍在人民網論壇里發表的一席評論所說:“章子怡是中國青年領袖,是夢囈,還是鬼話?是笑談,還是謊言?對中國和中國青年而言,是戲弄,還是侮辱?是滑稽,還是無恥?”雖然網友的言詞有所偏激,但至少說明這種評判結果沒有得到公眾的認同,也就顯得空泛,毫無意義,甚至是褻瀆了“領袖”的涵義。
姑且不論這名電影明星的種種緋聞和爭議,即使是從《南方人物周刊》本身的這次評選程序、評選標準來看都不嚴謹,評委是誰,怎么評選,在多大范圍內評選,公眾對此一無所知,沒有公眾參與的評選顯失活力與生機。而據該周刊副主編萬靜波解釋,這次評選青年領袖的標準為:年齡在35歲左右,在各自的行業上能代表中國形象,向世界輸出中國的聲音。這就又讓人質疑,誰稱得上代表“中國形象”?這種“形象”又該由誰來審定?顯見,評判標準上的錯亂,就導致了其結果的荒謬可笑。
當然,周刊的這次評選目的是什么,公眾無從知曉。而且評選出的這“十大青年領袖”,公眾也“不識廬山真面目”。既不識,也就無從談起“領袖”的地位和作用了。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反映出了某些媒體的浮躁、媚俗心態,有嘩眾取寵之嫌。
當代社會人才輩出,我們并不缺失真正的“青年領袖”式人物。而倘若將公眾并不認同的人物冠上“領袖”之名,只能反映出社會的一種病態。
作者:陸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