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據羊城晚報報道,在中國消費者眼中,國外化妝品品牌廣告中司空見慣的便是那成堆的“數字”。“實際上,像潘婷的‘使毛燥的頭發比以前順滑70%’,歐萊雅的‘只需8天,見證肌膚新的開始’,薇姿雙重潤白精華素的‘色斑數量減少1/3’等,這些都是不符合我國的《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的。”近日
,律師張崇這樣告訴記者。 根據《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第八條,化妝品廣告禁止出現“化妝品名稱、制法、成分、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夸大”的字眼,禁止出現“有涉及化妝品性能或者功能、銷量”等方面的數據,而這些國外品牌卻“置之不理”,大打雙重標準———以今年3月官司纏身的SK-Ⅱ緊膚抗皺精華乳為例,在中國的廣告中,不停地強調“皺紋減少47%”、“肌膚年輕12年”,而在美國的產品宣傳手冊上,不但對其功能描述簡單,而且沒有任何數字量化的表述。 全國工商聯美容化妝品業商會會長助理張紅雨指出,“這些在日本、韓國、歐盟、美國等都是絕對不能出現的!” 一位業內人士指出,“我們的《化妝品衛生規范》中未明確規定進口化妝品要明示其化學成分;而外國品牌進入中國市場僅需要經過商檢和衛檢便可拿到許可證。與此同時,歐美國家規定化妝品企業要標明產品成分,這樣便造成了國外著名品牌化妝品制造雙重標準,在中國市場內打‘合理’的‘擦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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