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委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提出要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切實穩定住房價格,采取六條措施推動本市房地產業健康、穩定發展。這六條措施包括增加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提高普通商品住宅供地比例、控制拆遷規模、抑制炒作商品住房行為等具體措施,旨在保證本市住房價格的穩定。
實招1:增加中低價位普通
商品住房供應,維護市場供求平衡加快住宅建設進度,加大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市場供應量
普通商品房建設今年要超過七成
據悉,2005年,全市普通商品住房建設規模占全市住房的比重要達到70%以上。此外,在今年住宅新開工1300萬平方米的基礎上,提前制定明年住宅建設計劃。據了解,明年計劃住宅新開工面積1500萬平方米,比今年增加15%,新增居住用地1000公頃。
其次,本市今年將啟動新家園建設計劃,在中心城區周邊地區規劃建設10個新居住區。計劃年底完成6個居住區的規劃,啟動4個居住區的征地,明年年初新居住區開工350萬平方米以上。
第三,今年本市安排建設經濟適用住房241萬平方米,明年還將安排建設經濟適用住房260萬平方米,其中普通經濟適用住房160萬平方米,實物還遷經濟適用住房100萬平方米。
實招2:嚴格土地管理,加大土地調控力度,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
土地兩年不開發收回土地使用權
據了解,本市今年提高了居住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中心城區供應各類土地800公頃,其中居住用地供應700公頃,占總供地量的87.5%。本市尤其加大了中低價位普通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的供應量,其中,普通商品住宅供地比例由年初計劃的73%提高到80%。此外,本市繼續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嚴格控制高檔住房用地供應,經營性開發項目用地嚴禁非法轉讓。
本市還將加強清理開發企業閑置土地及不合理用地,對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土地征收閑置費,對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不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的規定開工建設、竣工驗收以及不執行套型面積、銷售價格等控制性要求的,依法追究違約責任。對已批準用地的項目,必須按土地出讓合同(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規定的使用條件和規劃指標進行開發建設,嚴禁擅自變更用地條件和指標。
實招3:加強規劃調控,改善住房供應結構,加大規劃管理力度
新建普通住宅區容積率不低于1.0
據悉,本市規劃管理部門將對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優先審查,并在項目選址上予以保證。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適當提高建筑容積率,嚴格控制低密度、高檔住房項目審批,所有新建普通住宅區的容積率不得低于1.0。對2年內未開工的住房項目,要再次進行規劃審查,對不符合規劃許可的項目要堅決撤銷。嚴禁借規劃再次審查之際,擅自變更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定的各項控制性指標。
本市還將增加中低價位、中小戶型商品住房項目的供應,通過控制性詳細規劃對居住用地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套型面積、銷售價格等控制性要求,作為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新建居住區集中建設普通商品住房。加快新家園項目規劃工作,形成中心城區、外環線周邊地區和外環線以外地區各占三分之一的區域開發布局。
實招4:調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社會保障體系,控制拆遷規模
今年住宅拆遷規?刂圃180萬m2以內
據悉,今年本市房屋拆遷主要是安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拆遷,其中住宅拆遷規?刂圃180萬平方米以內,低于去年水平。為減少因集中拆遷對市場需求的壓力,今年上半年的拆遷量再調減20萬平方米。
在拆遷工作上,采取對建設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先拆、綠線范圍內房屋緩拆,當年竣工的項目先拆、跨年竣工的項目緩拆的原則。經濟適用住房實行封閉運作,定向用于安置拆遷居民。提高實物還遷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保證供應量與拆遷居民安置需求相適應,實現穩定拆遷。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
另外,本市將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適當提高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高檔住房、別墅的首付款比例,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20%提高到30%,同時取消貸款優惠利率。對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使用公積金貸款。
本市將逐步擴大經濟適用住房、實物還遷房、廉租房和經濟租賃房的供應范圍,將社會保障住房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市人民政府對區、縣政府工作的目標責任管理。經濟適用住房要嚴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將利潤嚴格控制在3%以內。還要多渠道籌措廉租房資金和經濟租賃房租金補貼資金,擴大廉租房和經濟租賃房制度覆蓋面。
實招5:規范房地產市場監管,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行為的監管
違規房地產企業可停止土地供應
本市將重點監控經濟適用住房及普通商品房的建設和銷售,嚴格價格監管。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無證售房、囤積居奇、虛假交易、哄抬房價、超過政府指導價銷售經濟適用住房、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中介機構賺取二手房交易差價等行為。對違規的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采取通報批評、降低和吊銷企業資質、停止土地供應和項目審批或備案、清出市場等一系列處罰措施,并將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公開曝光,凈化房地產市場環境。
為抑制炒作商品住房的行為,本市實行網上銷售、實名制購房,停止商品房期房轉讓,抑制投資性和投機性購房。自2005年6月1日起,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經濟適用住房,5年以內不得上市交易。
實招6: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
網上公示住房信息建立市民舉報系統
本市將對所有住房項目的土地審批、項目審批或備案、規劃審批、銷售許可、入住許可等信息全部實行網上公示,杜絕開發商違規炒作行為,實現對開發全過程的監控。并且,建立市民舉報系統,及時對開發商及中介機構的違規行為予以處罰。
完善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系統,監測房地產市場動態。建立市建委、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市統計局、市物價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聯合研究分析制度,及時監測市場運行,分析市場變動趨勢。完善統計體系,規范統計渠道,適時統一發布土地供應情況、商品住房上市情況、交易情況及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增強政策透明度,引導媒體重點宣傳普通商品住房的開發建設,指導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費。
同時滿足四個條件才算普通商品住房
本市普通商品住房要同時滿足4項規定:
第一,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
第二,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第三,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不同級別土地住房均價標準
級別 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標準
一級 7320元/平方米以下
二級 7080元/平方米以下
三級 6960元/平方米以下
四級 6600元/平方米以下
五級 6000元/平方米以下
六級 5760元/平方米以下
七級 5640元/平方米以下
八級 4800元/平方米以下
九級 4080元/平方米以下
十級 3840元/平方米以下
據介紹,外環線以內土地分十級,塘沽區、開發區住房比照七級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大港區和東麗區、津南區、西青區、北辰區的外環線以外地區住房比照九級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漢沽區、武清區、寶坻區、薊縣、靜海縣、寧河縣住房比照十級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以上標準中不包括精裝修費用,平均價格標準市有關部門將根據市場變化情況按季動態調整。市民可到房產交易部門查閱地級圖,參看地塊級別的劃分。
第四,別墅類住房全部作為高檔商品住房,不得列入普通商品住房。
據介紹,同時符合以上4項條件的住房為本市的普通商品住房。(吳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