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經停工的交警別墅。
新聞提示
交警隊在為摩托車、農用車辦理牌照及駕駛證時,本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但武強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卻和不法人
員勾結,違規為外地摩托車、農用車辦理牌照及駕駛證搞“創收”,將創收所得納入“小金庫”為本單位謀私利。昨日,該交警大隊4名民警和不法辦證人員在武強縣人民法院受審。據了解,省內有此現象的交警單位不止武強一家。 犯罪事實:非法獲利340多萬元
從武強縣人民檢察院送交法院的起訴書中可以看出,從2000年初開始,武強縣交警大隊為給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伙同外地的不法人員,采取低價收費的手段,違法跨區域為外地摩托車、農用車辦理牌照及駕駛證,非法獲利3495580元。這筆非法獲利款,除分兩次上繳衡水市交警支隊1337260元外,其余2158320元存入“小金庫”,用于本單位賬外開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4820950元。
起訴書顯示,2001年3月,為逃避有關部門的查處,武強縣交警大隊將2000年為外地辦理證、照收入240余萬元的“小金庫”賬目及單據銷毀,此舉嚴重影響了檢察機關對武強縣交警大隊涉嫌犯罪問題的依法查處。今年3月,武強縣交警大隊為掩蓋違規占用1170440元行政處罰款的事實,用非法印制的、與從衡水市交警支隊領取的票號相同的《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罰款收據》158本,用以抵頂原罰款收據所產生的虧空。
據此,武強縣人民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共犯)、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非法制造發票罪等罪名將武強縣交警大隊4名民警和假證販子訴上法庭。
犯罪過程:中層會議定下“違規辦證”
6月17日,武強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里座無虛席,此次受審的包括武強縣交警大隊原大隊長耿同玲、原車輛管理站副站長耿鶴峰、原大隊辦公室主任兼會計孫連旭、現任大隊教導員趙國勝和天津人李秀鳳。
記者了解到,武強縣交警大隊原大隊長耿同玲在回答檢察人員的提問時介紹了事情經過。2000年初,一個來自涿州的婦女找到他,要求辦理一些外地的車牌照和駕駛證,但收費要略微低點兒。于是他召開中層干部會討論這件事情,當時會上確定了三件事:一、辦理異地車牌照和駕駛證;二、車牌照和駕駛證一套收費210元;三、完成一定收費任務后,剩余部分歸入“小金庫”。
那次會議,確定辦理外地車牌照和駕駛證后,武強縣交警大隊所有中層干部都在會議記錄上摁下了手印。
之后,天津的李秀鳳和她的丈夫趙建書又找上門來。檢方查明,從2000年至2004年10月份,武強縣交警大隊共為外地辦理機動車駕駛證16780個,牌照11757個,非法獲利3495580元。
2002年夏天,北京昌平警方發現有很多來自河北的車輛和駕駛人員,可疑之處甚多,細加調查,河北部分交警部門違規給外地人員辦證的問題浮出水面。北京方面將此問題通知了河北省交管局。為此,河北省內幾個和武強縣交警大隊一樣搞異地辦證的單位到昌平去說明了情況。
河北省交管局認為這些車牌照、駕駛證的辦理程序不對,規定這些單位以后不許再辦理外地車牌照和駕駛證。
2004年,武強縣交警大隊在收斂了一段時間后,又重新使用違規辦證的創收“法寶”,這次畢竟有所顧慮,他們只辦理駕駛證,停辦了車牌照。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04年10月1日微機聯網。
“出事”后,耿同玲懊悔地對辦案人員說:“這么做錯了,可后悔也來不及了。”
利益驅動:三方滿意“皆大歡喜”
據了解,武強縣交警大隊主要辦理二、三輪摩托車和三、四輪農用車的牌照和駕駛證。按照一般流程,車主給自己的車輛上牌照要經過領表、收費、照相、拓號、出證等過程,要辦理駕駛證則要經過領表、填表、體檢、考試、入檔、出證等流程。
來自天津的李秀鳳和她丈夫每次來到武強,和交警隊協商后,先去車管站領一沓子表,然后按照辦證人的信息,在表上代為填寫,辦證的人根本無需親自前來,體檢、考試、暫住證明……缺什么補什么,李秀鳳夫婦統統能搞定。將表格“處理”完后,李秀鳳再將表交給車管所做手續。這樣,每來一次武強,少則兩三天,多則六七天,一批證照就辦好了。
辦理摩托車、農用車牌照及駕駛證的收費在全國是統一的,那么外地的辦證人員為什么還要到武強來辦證呢?有關人員介紹,以當時合法的收費標準,普通摩托車連牌照帶駕駛證一套辦下來要300多元,農用車400元。而武強縣交警大隊車管所給這些外地人辦理的證件一律210元。這樣外地人通過這種手段辦證,可以省錢,也可免去體檢、考試、照相等諸多環節。
為什么交警隊給外地人違規辦證可以降低價格呢?一位犯罪嫌疑人的說法就是:“外地人來辦證,收費基本上是白撿,是給單位創收的,所以可以降低一些。”同樣,李秀鳳可以賺取提成,三方滿意,皆大歡喜。
販子發財:販賣證照獲利購房買車
據販賣假證的李秀鳳交代,從1999年開始,她開始給別人辦理證照,主要面向的是天津的下崗工人和外地來津打工人員。她在天津的一些修車、賣車的地方設立了十幾個點,向人承諾只要交錢,就能幫忙上牌照、辦理駕駛證,有了“客源”,她再去各地找交警隊,問能否為外地辦證,一些交警隊經不住“創收”利益的誘惑,走上了犯罪道路。
1999年以來,李秀鳳和她的丈夫趙建書先后在天津、滄州、廊坊、石家莊等地,成功“誘使”當地某些交警部門和他們走在一起。據李秀鳳交代,她一般在交警隊收費的基礎上提10元或者20元。李秀鳳夫婦因此也發了大財,在天津先后購置房產兩處,分別價值29萬和54萬余元。購買了兩部汽車,其中的桑塔納轎車價值18萬多元。
辦案人員介紹,他們在查封李秀鳳在天津的家時,發現那幾乎是一個完整的“車管所”,現場搜出的假公章、假購車發票、假身份證應有盡有,辦理車牌照和駕駛證的全套手續都可偽造。
李秀鳳落網后,她的丈夫趙建書潛逃。被逮捕后,李秀鳳變賣了房產、汽車,將非法所得上繳了國庫。
以權謀私:“創收”所得蓋“交警別墅”
從石黃高速武強出口一下來,就能看到一排排未完工的小別墅,知情人說,這就是武強縣交警大隊的家屬樓,目前已經處于停工狀態。
受審者在回答檢察人員提問時說,他們為外地人辦理證件是為了征地、購房,改善民警的辦公和住房條件。顯然,通過違規辦證,這個目的達到了。據了解,利用賬外開支的“小金庫”,武強縣交警大隊又添置了三輛車,全隊民警的補助款達到20多萬元,在去秦皇島集體旅游時,每人還曾發了1000元……
據了解,這種為外地人違規辦證搞“創收”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國家機關對機動車車輛的正常管理秩序,使一些盜搶車輛和一些不合格的車輛駕駛員“合法化”。記者從檢察人員的口中得知,通過為外地人“辦證”搞創收的,不止武強縣交警大隊一家,目前,對省內其他有類似情況的交警部門,檢察機關也已立案,相關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庭審于當日20時結束,法庭宣布擇日宣判。(本報駐衡水記者孟憲峰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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