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省教育廳發布今年我省高考錄取中九類考生享受加分照顧。 一是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二是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
區(競賽范圍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辦法中公布的競賽名稱為準)一等獎以上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三是高中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學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和新聞稿件為準。四是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五是藝術特長考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向所報考學校提供檔案,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六是烈士子女,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來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七是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八是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九是少數民族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另悉,考生若同時具備上述幾項加分或降分照顧條件,按其最高項照顧投檔,不重復計算。(本報記者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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