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日前為兩名香港居民頒發了執業律師證,他們是第一批在京獲得執業資格的香港居民。
根據有關規定,他們被獲準在內地從事法律咨詢等非訴訟法律事務。據介紹,已受聘于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的陳錦雯女士和雙利律師事務所的錢(钅旁加監)先生分別于1995年和1989年考
取了內地律師資格。2003年6月CEPA協議簽署后,司法部頒布了《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陳錦雯和錢(钅旁加監)于去年6月分別在北京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1年的實習,并由律師事務所指派專人對他們將要從事的非訴訟業務進行專業指導。
據了解,自CEPA實施后,京港兩地法律界除互辦法律研討會,互派人員學習和交流外,又有4家香港律師事務所在京設立了代表機構,1家代表機構與北京律師事務所實現了聯營,2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受聘于北京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
北京法律服務市場前景廣闊,目前在京設立代表機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有14家。這些代表機構的業務收入呈上升趨勢,2004年度的收入總計已達17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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