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的一對矛盾日益突出———一邊是老百姓晝夜排隊搶號,對經濟適用房極度渴望;一邊是經濟適用房投放量逐年縮減,甚至有的城市叫停經濟適用房。透過經濟適用房建設的種種怪現象,人們看到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監管的缺位,利益觀和政績觀的錯位,以及開發商翻云覆雨的有恃無恐。
穩定房價,讓老百姓買得起房
住得起房,是此次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 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題中之義。一些城市中低收入戶大聲疾呼:還經濟適用房以本色!
投放量縮減助長“排號之累”
記者了解到,經濟適用房“一號難求”,首先源于供應量的嚴重不足。像北京這樣上千萬人口的大城市,每年經濟適用房竣工面積僅為住房供應總量的十分之一。而且相關項目推進緩慢,居民頗有怨言。
重慶市統計局的資料顯示,2004年全市經濟適用房投資額比上年下降約34%,施工面積和竣工面積分別下降約20%和19%。而商品房開發面積同比增長超過16%。
問題還不止于投放量縮減。事實上,東部有些城市已停建了經濟適用房。中西部有些城市盡管喊了多年,但其經濟適用房項目還停留在“規劃”圖紙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有關專家直言不諱:這一態勢弱化了對商品房價格上升的抑制作用,在住房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健全的情況下,不利于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解決。
申請購房流程漏洞百出
按照北京目前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政策,大致可分為按類領表、填表領表、核定總額、登記備案、網上公示、持證購房等6個步驟。記者調查采訪發現,現有管理流程存在諸多漏洞。
北京規定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缺房戶,才有資格申請經濟適用房。但從回龍觀、天通苑等經濟適用房小區暴露出的問題看,“所在單位核準蓋章”為虛假信息大開方便之門。弄虛作假除了隱瞞收入外,還包括職稱低職高報,行政級別“突擊提拔”等情況,通過一系列的障眼法,達到享受更多經濟適用房優惠政策的目的。
經濟適用房公示環節走過場是管理流程中的另一個突出問題。記者登錄北京建設網站,隨機選取6月13日和15日的公示表,至少發現三點疑問:一是公示信息太少。二是申購人單位中,不少看上去并非中低收入人群。三是公示范圍過小。
“實際情況是民不舉,官不究。”北京市建委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每天要面對大量的申購者,很難保證每一條信息都真實無誤。”
經濟適用房豈能被開發商“操縱”
北京師范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董藩說,有效解決低收入人群住房問題考驗政府的執政能力。諸多怪現象顯示,一些經濟適用房受到了開發商的“操縱”。排隊、放號、搖號等都是開發商說了算,給開發商留下了很大的炒作空間。據知情人士透露,在北京一些經濟適用房項目上出現的“長隊現象”,不排除有開發商故意炒作之嫌。一些開發商精心策劃,故意放風,助長了排隊搶號、倒賣房號等現象,以此吸引購房者和媒體的“眼球”,最終達到倒賣經濟適用房、變相加價等目的。
讓開發商承擔經濟適用房建設和發售的部分“政府職能”,本身就是一種扭曲的價格雙軌制。在一些關鍵的節點上,應該充分體現出政府的作用,而不能完全讓開發商“操縱”。經濟適用房作為政策性住房,應該是由開發商完成建設任務,竣工驗收后交由政府指定的機構運作,發售環節要置于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之下。否則,一定會出現不公平或失控情況。
經濟適用房何去何從
據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有關文件提出: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房,前兩者均屬于政策性住房。經過近些年的實踐,這一多層次供應體系已具雛形,但與現實需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首都經貿大學財政金融學院焦建國博士認為,經濟適用房不僅是商品,而且包含著一定的社會公共產品性質,是政府對低收入人群提供社會保障的內容之一。因此,縮減和叫停經濟適用房的做法必須堅決糾正。
考慮到經濟適用房建設和發售監管難,也有專家主張取消經濟適用房,轉而對低收入戶采取直補的方式,即變“補磚頭”為“補人頭”。董藩說,對提出購買經濟適用房申請,經嚴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群進行貨幣補償,這樣既減輕了政府的建設和監管壓力,又為購買者提供了多種選擇的可能。
從今年3月始,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辦兩個文件打出房市調控“組合拳”,要求穩定房價,增加中小戶型和經濟適用房供應。但這一預期目標能否達到,關鍵在于落實。如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就會大打折扣。一些專家建議,國家應強制要求地方政府提高經濟適用房總量和比例。同時對經營高檔商品房的開發商,可按“以高帶低”原則,要求其配套建設一定比例的經濟適用房,否則不予審批。(新華社記者
宋振遠 陳芳 孫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