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日前從市人事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推進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規范人員聘用,我市制定了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適用標準合同———由此,全市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均須使用新的統一的《青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今后在聘用合同的簽訂、續簽、變更、終止、解除等環 節,須及時、嚴格填寫這一規范的《聘用合同書》以及相配套的《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變更書》、《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和《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等,同時嚴格執行現行解聘、辭聘和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等規定。(本報記者戴謙)
今后在聘用合同的簽訂、續簽、變更、終止、解除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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