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5-06-23 15:12:42 青島早報
團島三路的鞠女士問:去年她在團島附近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當時房屋產權辦理在自己名下。日前,其妹從國外回來,無房居住,她打算將該套房屋通過贈予的方式送給其妹。那么,這處房屋的贈予手續該如何辦理呢?答:在辦理贈予手續時,雙方應當簽訂房屋贈予的書面合同,即贈予書,雙方持贈予書辦理贈予公證。 然后, 作為原房主的鞠女士應該再憑原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贈予書,根據《契稅暫行條例》規定繳納一定數額的契稅。然后雙方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證的過戶,并繳納相應稅費。這樣,雙方才能完成房屋贈予手續。
團島三路的鞠女士問:去年她在團島附近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當時房屋產權辦理在自己名下。日前,其妹從國外回來,無房居住,她打算將該套房屋通過贈予的方式送給其妹。那么,這處房屋的贈予手續該如何辦理呢?答:在辦理贈予手續時,雙方應當簽訂房屋贈予的書面合同,即贈予書,雙方持贈予書辦理贈予公證。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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