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來自烏拉圭消防隊的消息稱,烏克蘭漁船失火事件中失蹤的9名河南籍船員均不幸遇難,其他6名河南籍生還者情緒穩定。據中國駐烏拉圭大使館工作人員介紹,由于尸體焚燒嚴重,目前很難確認他們每一個人的身份。《鄭州晚報》記者采訪此次事件輸出方河南省對外勞務合作公司時,受到
阻撓。事實上在此次事件的背后,公眾的焦點再一次聚集在境外勞務輸出的現狀上,由此衍生的監管漏洞也在此中逐漸顯露出來。
烏拉圭方面辨認尸體難度
6月24日,我國駐烏拉圭大使館一位值班工作人員向《鄭州晚報》記者證實,22日清晨在蒙得維的亞港發生的烏克蘭漁船失火事件中失蹤的9名河南籍船員都已遇難,其他6名河南籍生還者情緒穩定。這9名中國船員的遺體與該船船長(烏克蘭籍)和另一名船員(印度尼西亞籍)的遺體先后在船艙中被發現。但由于尸體焚燒嚴重,目前很難確認他們每一個人的身份。
據介紹,由于漁船大火持續了12個小時,船體內溫度很高,找到的尸體面目全非,烏拉圭方面預測辨認工作有難度。“當時是凌晨三點,除了值班的,船員都在睡覺,發現的尸體已經全部燒焦,很難辨認。”目前,從岸上生還人員人數和搜索到尸體數量的總量和船上總人數相符,理論上這11具尸體應該是船員,但另外一種情況也有可能存在,就是別的船只船員出現在船上,“自然這種可能性非常小。”
輸出公司阻撓記者采訪
大使館值班人員還告知,這15名船員都是通過鄭州市經三路上的河南省對外勞務合作公司出國的。
昨日下午,記者趕到河南省對外勞務合作公司,在該公司的一樓大廳內,有幾個身強體壯的男子對每位出入大樓的人員進行嚴格盤問,當記者亮明身份后,一身穿印有該公司名稱字樣服裝的男子,先是稱公司領導去北京開會了,后又說現在公司所有工作人員都去外出開會了,公司空無一人,始終不讓記者與該公司任何人員接觸。但記者隨后發現,有一些帶著行李的人仍然不斷地進出,在一樓,還可以聽到一些房間內正在培訓務工人員的聲音。
“我在海外像拴狗被鎖船上”
“雖然我還不知道這次在烏拉圭遇難的河南老鄉們的情況,但是對于他們在外面的生活情況,我很清楚。”袁文龍說,在出國務工之前是天堂,出了國就是地獄。
兩年前在海外作漁工的袁文龍就經受過一生難忘的噩夢:他在海外被船長像拴狗一樣用鐵鏈套住脖子鎖在船上,經歷了兩天一夜。
“現在雖然一個月只有70多塊錢,但是比多巴哥輕松多了,自由的很。”這個25歲的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小伙子對目前的打工生活很是滿意。
6月24日,當電話接通廣州某電子廠的員工宿舍時,爽朗的笑聲透露出了袁文龍現時的生活。
在晚飯后的休閑時間中,袁文龍給記者講述了他在多巴哥當漁工的非人經歷。
2003年9月下旬,南陽電視臺發布了一則外派海員的招工廣告,引起了袁文龍的興趣,“廣告上說,每月工資140美金,報名時須交2900元的培訓費及勞務輸出費。一想到要去外國掙錢,還要坐幾天的飛機到多巴哥,我就動心了。”時年23歲的袁文龍立馬借來3000元錢與南陽市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簽訂了4年的勞動合同。
袁文龍說,在海外,船長根本不把漁工當人看,每天都要工作20小時以上,伙食也特別差。住的地方一般是密不透風的后艙,出一次海要冒著很大的風險,但是老板一般很少給船員購買保險,死亡威脅經常伴隨著漁工。不僅如此,被打也成為家常便飯,“船長總是手執方木或鋼管,看誰不順眼當頭就是一悶棍,那條船上除大副外,每天至少有兩人挨船長打。”
海外務工者的家庭之痛
“21歲的兒子通過勞務輸出到國外漁船上打工,卻被船上大副打成重傷,躺了一個多月也無人理睬。”2004年09月26日,洛陽市宜陽縣農民水善民在鄭州心急如焚地向警方報警。
2004年5月20日,水善民的兒子水輝輝通過新野縣外貿勞務公司介紹,遠赴新加坡到漁船上打工。由于家中沒電話,兒子走后很少與家人聯系。后來,水輝輝把電話打到姑姑家,哭訴自己在船上被打成重傷,已經一個多月無人過問。水善民得知消息后,立刻與新野縣外貿勞務公司聯系,對方答應核實情況及時處理,但說辦簽證等還需要一段時間。
在接下來的幾天中,水善民跑了十幾家相關單位都無法得到兒子的確切情況,心急如焚卻求告無門,在擔驚受怕中疲命奔波了很多天后,終于在警方和新聞單位的幫助下,聯系到了兒子。
水善民的遭遇并不是孤例,幾乎所有的赴海外務工者的家庭都有過類似的經歷。
“一般到國外的漁工所處環境都很差,而且很少有條件和家人聯系。”曾赴多巴哥當漁工的袁文龍說,漁工生活在船上,十四五個人擠在一塊,出一次海要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因此很少有機會和家人聯系,在外面遭受的非人待遇也無法給家人說,家人所經受的牽掛和心痛是最令人慚愧的。
家人除了牽掛的辛苦之外,還要經受親人死亡的痛苦。獲嘉縣的賈超英就經歷了這個痛苦。
2005年3月16日,賈超英在一張欠條上簽上名,從河南省獲嘉縣監察局副局長職武林手中拿到3萬元“借款”。至此,丈夫常峽川死在異國他鄉已經1年零9個月。
常峽川曾與60名同鄉一起赴阿聯酋打工,5月24日,他在作業時觸電死亡。直接的誘因是,為了趕工期,工人們每天工作大約要十七八個小時,過度的勞累和極差的工作環境讓常峽川不堪重負,導致了悲劇。
高薪泡沫與非人現實
從境外輸出勞務,一度成為人們發財致富的捷徑,然而現實并非如此。
2004年7月,三門峽靈寶市大王鎮北朝村的張少節通過鄭州一家海外就業中介公司到國外做漁工,7個多月后因病回國,當他到該公司討薪時,被公司以違約的名義扣留了900多美元的工資和8000元人民幣的履約金,而依據竟然是一份沒有公司簽章的勞務協議。
張少節高薪夢的破滅并非個案,中國工人“洋打工”的淘金夢往往充滿著不幸。
中國工人在國外圓著淘金夢的同時,承受著思鄉之苦,也可能面臨著各種不幸:車禍、綁架、爆炸、天災、疾病。
以以色列為例,已有7名中國同胞倒在了自殺式爆炸的血泊中。根據以色列法律,外籍勞工獲得簽證并同本國雇主簽訂合同后,一般情況下,可在以色列工作兩年,中間不得更換工作和雇主。期滿后則須回國重新申請簽證,如果逾期不歸,則屬于“非法勞工”,不僅工資得不到保障,而且一旦被警方發現,將被投進監牢并被遣返回國。
即使這樣,出境勞工也未必真正能掐到“大錢”。很多情況,一些勞工被要求支付10萬元人民幣或者更昂貴的中介費。許多勞工為了能出國掙“大錢”,不得不先背上沉重的債務包袱。
勞務輸出監管的漏洞
當烏克蘭船員事件發生之后,人們的焦點再一次聚集在境外勞務輸出的現實狀況,監管的漏洞也在此中逐漸顯露出來。
6月24日,河南省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尹志良介紹,目前河南能夠承攬類似漁工等小雜工工種的境外業務,只有河南省對外勞務合作公司一家在做,其它7家雖然有境外勞務輸出資格,但有些已經無法正常做下去。而被采訪的公司也表示因技術限制和區域限制,有些業務已經停辦。
合法涉外勞務受到限制,給非法勞務提供了空間。對非法勞務中介來說,其在繞開國內監管的同時,往往也繞開了勞動力輸入國的監管。
一名曾經就職于某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項目部經理的人士介紹了黑中介的形成過程。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合法的勞務合作公司拿到項目后,短時間找不到合適的工人,需要通過二手中介招人。起初,往往是在熟人間傳遞信息;慢慢地,這些二手中介形成了自己的業務圈,在沒有項目的時候,很多人也找到他們要求出國。
在巨大利益的促使下,這些中介與北京、廣州、上海等地蛇頭聯合,以旅游、探親等各種名義獲取簽證,轉道第三國,出境打工。
這些打工人員,恰恰以普通勞動力為主。
“但境外勞務輸出仍然是大勢所趨,不能因噎廢食。”尹志良說。在國內就業形勢日益嚴峻的映襯下,勞動力海外流動正成為解決中國富余勞動力出路的重要途徑之一。
大使館建言出國務工
中國駐烏拉圭大使館一工作人員介紹,在烏拉圭漁船上工作的中國人不少,但無法真正統計數字。“烏拉圭是個大漁港,周遍一些國家,類似巴西,阿根廷都要在這邊打魚,這樣的中國人數無法統計。”
在這邊的大多數中國人文化層次都比較低,素質也不高,有些人甚至普通話都說不好。在這種情況下,出來之前國內勞務輸出公司應該組織外語培訓,最好能給每個人隨身制一個卡片,包括姓名,年齡,出生年月,護照號,國內勞務輸出公司。“如果有這種卡片,出現意外我們可以直接和國內公司聯系。而現在情況是,國內一些勞務公司把自己招來的人通過另外勞務公司送出去,但當事人自己并明白,一旦出事,應該及時聯系原派駐公司。”
此外,出境務工人員一定要有被認可的烏拉圭當地用人單位與國內派出公司的書面合同,這是保障合法權益的最根本依據。“沒有合同依據,一旦發生意外沒有公司出面承擔責任,大使館處理起來也非常棘手。”大使館一工作人員提到另一種情況也經常出現,“有些工人特別認真履行合同,干了兩年以后,船東(用人公司)覺得不錯,而且也是熟練工了,就希望繼續干。但只是一種口頭承諾,不正式續約,這種情況下工人往往會上當,到頭來一分錢也拿不到。”
(鄭州晚報記者 尹海濤 張錫磊 楊宗錦/文 楊宗錦/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