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6月30日電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宣布,從7月1日起,上海市將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據《解放日報》報道,本次調整的具體內容為:月最低工資標準從635元調整為690元,單位在支付月最低工資的同時,還應支付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另外,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不
包括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還考慮了非全日制工作的職業穩定、福利待遇等因素,今年本市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5.5元調整為6元,這一標準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上海市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包括單位使用的退休人員、外來從業人員、個體工商戶使用的幫工等。最低工資標準是綜合考慮勞動者本人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就業狀況等因素后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