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第一大美女林志玲
走紅一年半的林志玲是非不斷,但她都以高EQ化解負面傳聞,唯對于今年二月她
將手機送修,令她與緋聞男友言承旭的親密浴袍照外流一事,她憤而控告涉嫌販售照片的兩名大學生、通訊行業者及《壹周刊》觸法,日前她在律師陪同下靜悄悄到臺北地檢署上庭,這次是林志玲首次為刑事案上庭。
由于林志玲的知名度,在律師與官方的溝通下,她獲得破天荒的厚待低調處理聆訊。除了獲安排在較少人的第二辦公室開庭外,更選擇在下班后,晚上7時才聆訊,直至9時才離開地檢署。
林志玲由經紀人、哥哥及律師陪同下,秘密進入北檢第二辦公室,她戴著黑框眼鏡、穿樸素長裙,顯得相當低調。是次提出控訴是因為林志玲的權利被侵害,故對媒體與偷賣照片的人提出妨害秘密、違反著作權法兩項控罪。
否認投資美學苑
另外,面對代言的美學苑傳出違法,林志玲昨天強調一切都是合法,至于投資的三百萬,林志玲表示沒投資錢,投資的只是朋友情,她說:“這個美學苑是一群女生夢想的實現,說是投資錢,不如說是投資感情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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