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田霜月 實習生司馬連竹)
昨日《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草案)在省人大網站()全文登出,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草案對各級政府應當重點公開的政務信息進行了分類規定,其中“救災救濟情況”就是鄉(鎮)一級政府需要重點公開的內容之一。
草案于今年5月提交
省人大常委會一審,一審的草案中規定了“依法應當公開的突發事件及處理”等22項政務信息都是應當主動公開的,提供政務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經過一審,草案根據常委會意見進行了部分調整。公開征求意見的草案中不再明確規定“22項政務信息應當主動公開”,而是對各級政府應該重點公開的政務信息進行了分類規定。比如,“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重點公開鄉鎮發展規劃,財政、財務收支,各類專項資金、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籌資籌勞,征地補償政策及標準,計劃生育,殯葬改革,集體資產管理,救災救濟,集體企業的經營和承包等情況!
對于這一修改,省人大有關人士解釋,需要政務公開的內容實在太多了,因此不再規定22項。經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只將需要重點公開的內容列出,并且分級別進行規定。“不同層級政府的工作重點是不一樣的,所以需要重點公開的內容也是不一樣的。比如鄉(鎮)一級就有救災款的使用情況等等!
據了解,社會各界人士如果對草案有修改意見,可以將意見寄往廣東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辦公室(地址:廣州市中山一路64號,郵政編碼510080),電子郵件地址:
fwb@rd.gd.cn,傳真(020)8777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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