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濟南7月6日電 只因為一句隨意應承,淄博市的呂寶紅女士糊里糊涂地給別人貸款作了擔保,直到銀行前來催款,她才恍然大悟。 去年底,呂寶紅下班后,突然接到當地一家銀行的電話,通知她作為趙茜5萬元個人消費貸款的擔保人,要在一定期限內
代其償還貸款本金及相應的罰息。 呂寶紅來到這家銀行,查看了趙茜的個人消費貸款合同和核保證明書,發現“自己”的簽名全部出自別人之手,而且自己根本不認識趙茜。 呂寶紅突然想起,一年前曾有一位遠房親戚向呂寶紅提及讓她給某人貸款擔保的事,當時呂寶紅沒往心里去,只是隨口應承了一聲。結果,這名親戚便以呂寶紅的名義,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代替她簽了字。 檢察機關經過對貸款合同簽字的技術鑒定,發現都是假冒的。法院日前判決呂寶紅在這起借貸糾紛中不承擔任何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