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報訊
6月中旬以來,我省中部、南部地區連續出現強降雨天氣,浙西北部分地區則旱情露頭,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根據預計,7、8月份仍是我省自然災害頻發時期。記者昨天從省物價局獲悉,為切實維護災區市場價格秩序,確保人民生活安定和社會穩定,該局發出了《關于加強災區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
將用四項舉措“網”住價格穩定。
五類居民必需品重點監測
根據省物價局規定,一旦發生災情,受災地區要及時啟動價格監測預警機制,認真做好對糧、油、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等救災相關商品價格的重點監測預警工作。發現市場價格異常上漲的,如糧、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一次性漲幅超過5%或10天內持續上漲且累計漲幅超過10%(注:累計漲幅指報告期價格與基期價格相比的上漲幅度),必須按規定在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報告。
完善預案準備隨時“上陣”
省物價局要求,各地要認真檢查并完善應對市場價格異常上漲工作預案,如有沒有建立市場價格異常上漲信息預警制度、重點監測情況專報制度、商品和相關商品的應急生產、采購、調運和市場供應機制等,切實做好啟動的準備工作,一旦發生市場價格異常上漲,應按規定報省應對市場價格異常上漲領導小組(省物價局)認定警情等級,并立即啟動相應的工作預案,確保在第一時間采取有效處置措施,及時平息事態,確保市場價格秩序正常。
必要時要24小時專人值守
省物價局在緊急通知中指出,受災地區要加強值班管理,確保重大情況“不遲報、不漏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省物價局強調,各地要保證價格投訴舉報電話暢通,認真受理群眾價格咨詢和投訴,及時進行檢查處理,化解價格矛盾。尤其在市場價格出現異常上漲時,“12358”價格舉報電話、“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等舉報投訴平臺,實行24小時專人值守,隨時接受人民群眾舉報投訴,并將舉報投訴信息匯總報送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
嚴厲打擊哄抬物價亂漲價
省物價局明確表示,災情發生后,各地要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價格欺詐、亂漲價、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法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在強化監管的同時,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價格法規政策,增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價格法制意識,督促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提高廣大消費者的價格維權意識。
同時,要加強災后重建中的價格監管,規范農民建房、防疫檢疫等環節的收費行為。
新聞助讀
市場價格異常上漲,專指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受非市場性因素的影響在一定區域內突發性的較大幅度上漲。□記者 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