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的戶檔都被存放在省人才中心,學校據此將這些畢業生納入就業率的統計。
楊萍是湖北中醫學院中醫系的一名畢業生,從她的就業協議上看,她被用人單位錄用了,戶檔放在湖北省人才開發交流中心托管,但實際上她仍然沒有工作單位。她苦笑著說,自己成為了學校提高就業率的“犧牲品”。她向記者講述了自
己莫名其妙被“托管”過程。
6月6日,學校通知沒有找到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在就業協議書上填好個人信息和聯系方式,然后送到學校招生就業處。
過了幾天學校將學生保存的那份黃色協議書發下來了,上面只填寫了畢業生的基本信息,而沒有用人單位信息,但協議上面的甲乙丙三方(如圖)的簽章處卻分別蓋好了用人單位、湖北省人才開發交流中心和湖北中醫學院的公章。“從表面上看,這是一份信息不全的協議書,但實際上這是偽造出來的。”楊萍告訴記者。6月28日,學校通知畢業生將畢業證、學位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交到省人才中心,省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員稱,三個月后有問題可以找他們。
從楊萍還有幾位畢業生提供的就業協議書上看,畢業生形式上被用人單位接收了,但實際上仍然是“漂”著的。記者后來從湖北中醫學院的就業信息網上查到,到湖北省人才進行托管的名單有381人,這381人中到底有多少人是這樣被托管的,記者不得而知。但楊萍可以肯定,在她認識的同學當中,只要沒有找到工作單位的,都是按照這種方式托管的。
“莫須有”的用人單位
“不知道這些公司在哪,網上也查不到,直到現在也沒有接到上班通知。”
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記者在由畢業生保存的那份就業協議上看到,這些所謂的用人單位分別是:武漢德康保健制品有限公司、湖北泰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迪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漢冶金連鎖集團有限公司等等。
記者首先登陸武漢市工商局的紅盾信息網站,在查詢欄中將上面的單位依次輸入,結果顯示這些單位不存在。第二天記者拿著身份證去武漢市工商局現場查詢,查詢結果仍然顯示公司名稱不存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凡是在武漢市工商局登記注冊的公司單位,應該能查詢到登記注冊的相關情況。
湖北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一姓鄧的處長告訴記者,對畢業生就業協議中用人單位的資質認定,應該由高校和省畢辦聯合審查。既然如此,現實中用人單位的質資審查為何成了管理真空?
對此,記者分別采訪了湖北省中醫學院和湖北省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在湖北中醫學院就業辦,工作人員吳女士以主任不在為由拒絕記者采訪。吳女士讓記者留下電話,稱主任回校后再跟記者聯系,但直到記者發稿前。還沒有接到該校就業辦主任的電話。
湖北省畢業辦公室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對就業協議中用人單位的資質審核,學校是第一把關人。
既然這些單位不存在,那么公章從何而來呢?記者不得而知。湖北省人才開發交流中心客戶服務部彭主任告訴記者,人才中心這樣做其初衷完全是為了服務學生,方便學生考慮,而對協議書上“莫須有”用人單位的解釋,彭主任稱“畢竟有許多用人單位是真的”。
“雙贏”的利益紐帶
據了解,省人才中心托管一名學生的檔案費為120元/年,如果需要落戶的話,還需要交納一次性落戶費500元。
盡管湖北省中醫學院畢業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畢業生到省人才中心托管是自愿的,學校此舉與就業率無關;盡管湖北省人才中心也表示,人才中心的做法動機純屬是為學生考慮,將戶口和檔案放在人才中心進行托管是避免學生的戶檔被打回原籍。但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湖北中醫學院與省人才開發交流中心聯合“造假”有其利益紐帶。
據了解,省人才托管一名學生的檔案費為120元/年,如果需要落戶的話,還需要交納一次性落戶費500元。對于高校來說,那些沒有找到工作單位的畢業生,以一些“莫須有”的單位進入省人才交流中心被托管后,各高校也據此將其納入就業率的統計。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畢業生選擇到省人才托管并非自愿。因為湖北省中醫學院出臺強制性規定,要求既沒有落實工作單位,又不愿將戶檔進行托管的畢業生,其戶口檔案一律不準留在學校,否則將畢業生的戶檔打回原籍。
主管部門聲稱嚴查到底
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的高校將取消該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評先資格,并追究學校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最近,從高校報來的畢業生就業方案中,發現少數高校在畢業生就業率統計工作中存在虛報就業率甚至弄虛作假的現象。”2005年6月17日,湖北省教育廳在對外發布《關于杜絕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中虛假現象的通知》中對就業率弄虛作假現象喊停。
通知中稱,因發現少數高校在畢業生就業統計中存在弄虛作假現象,將對各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進行全面清查。
7月4日,當記者到湖北省教育廳采訪時,高校學生處相關負責人對此三緘其口。一番周折后,這位鄧處長簡單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目前湖北中醫學院上報的就業率能透露嗎?
鄧:不能,就業率只能對教育部上報。
記者:就業協議中用人單位的資質由誰來審查,作為主管部門如何把好關?
鄧:由學校和省畢業辦聯合審查。高校學生處的核查辦法是,選擇部分高校隨機抽取少量已就業畢業生,由學校提供其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或就業證明,由核查人員到畢業生就業單位進行實地核查或電話核查。
記者:對于別人舉報某高校就業率造假,如果情況屬實,作為主管部門將作何反應?
鄧:通知里有明確規定,對核查發現畢業生就業率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的高校,省里取消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評先資格,并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責任,其就業率根據核查情況,進行重新核算并公布;同時,高校也要對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
露出的只是冰山一角
在畢業生的就業協議上找個單位蓋章,然后在省人才中心托管,這樣的做法在湖北省高校很普遍。
在湖北省人才中心資訊部,記者以一個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想辦理托管為由向工作人員咨詢,工作人員指明,趕緊找個單位蓋章,因為省畢業辦憑用人單位公章發放派遣證。
湖北省中醫學院就業辦一位姓劉的處長告訴記者,在畢業生的就業協議上找個單位蓋章,然后在省人才進行托管,這樣的做法在湖北省高校很普遍。
第二天,中醫學院這位處長的說法,記者在湖北省人才中心也得到了印證。湖北省人才中心客服部一位知情人士承認,類似湖北中醫學院的做法,在武漢職業技術學院、湖北工學院、武漢科技學院、中南民族大學等一些高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記者從湖北省教育廳的一份統計中獲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湖北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達到84%。
采訪后記
1999年國家首次公布高校畢業生就業率,之所以統計就業率,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畢業生就業處給出的解釋是:要將市場機制引入招生辦學,公布就業率就是對各高校辦學質量的督促。根據教育部出臺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就業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一所高校專業設置、招生人數、增設學位授予、國家經費撥款等多方面。
教育部將就業率擺在“衡量高等教育質量和教學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的位置上。在教育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參加的2005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網絡視頻會上,教育部部長周濟曾表示,高校招生計劃與畢業生就業狀況要進行適度硬性掛鉤,就業率連續3年不足30%的專業要減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這對于地方的一些高校來說,可謂是一道死符。
但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高校為了提高就業率,各想各的招,各有各的門道。于是高校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在執行教育部政策時似乎有了一個潛在的規則,只要互相不道破,就相安無事。
筆者認為,就業率是一所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的直接反映,真實性是它的生命。只有真實可靠的數據,才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門宏觀調控高校教育資源,并據此出臺相關政策。如果用造假的方式“提高”就業率,則不僅提高不了學校聲譽,而且將影響到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盡管短期內可能帶來一定的效果,但這絕不是長期吸引生源的辦法。同時,不準確的就業率將可能誤導學生填寫報考志愿,虛假信息甚至還可能誤導政府部門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