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媽的老伴由于突發頭疼頭暈,到當地住院治療并動了手術,3個月后轉入北京天壇醫院住院治療。醫院只在患者入院時向家人通報了一次患者病情和病危,后來在治療過程中及死亡前未再通報過病危。劉大媽的老伴入院半個月后死亡。 劉大媽近日起訴到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 經審理認為,根據崇文區醫學會作出的鑒定結論:“治療過程中未發現責任及技術問題,不屬醫療事故。但醫院在病情告知義務及病人家屬的知情方面應多做溝通工作。”法院據此認定劉大媽對患者病情的知情權受到影響,判決醫院給予包括鑒定費在內的經濟補償1萬元。李霞
劉大媽近日起訴到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
頁面功能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
版式檢索
舊報全文檢索
專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