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7月16日電(吳鵬偉、丁長明)安徽醫科大學一附院近日出臺院外會診有關管理規定:醫師未經醫院批準,不得擅自外出會診。違反規定者將記入醫師考核檔案;經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該規定對醫師外出會診的程序
做了明確說明,外出會診由醫務處統一安排,特殊情況須經分
管院長批準。如果會診邀請超出該院診療科目或者該院不具備相應資質、超出被邀請醫師執業范圍、邀請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醫療救治條件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的,該院不安排醫師外出會診。
該院還明確規定,未經醫務處審批的會診一律屬違規行為,其所發生的醫患糾紛和費用問題等醫院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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