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消息
記者昨日獲悉,省政府近日出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了土地管理的具體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嚴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意見
》同時強調,征地補償、補助費用不得拖欠。
城市違規圈地禁止!
《意見》提出,嚴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園區)和城市新區(小區)。新設立各類開發區(園區)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并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且已取消的開發區(園區)或未經批準擅自設立的開發區(園區),不得批準用地。
低價出讓土地卡死!
省政府在《意見》中強調,基準地價以外的區域,協議出讓最低不得低于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地(拆遷)補償費以及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之和;基準地價以內的區域,協議出讓價格最低不得低于基準地價的70%,且政府收取的出讓金不得低于基準地價的20%。違反規定要依法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后,不管是協議出讓100畝土地,還是出讓1畝土地,只要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流失超過30萬元,就構成犯罪。
征地補償“縮水”不行!
《意見》強調,征地補償、補助費用不得拖欠。對拖欠達3個月以上的市、縣暫停農地轉用和征收土地審批。征地補償、補助費用未依法足額及時支付的,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有權拒絕交付土地。
高檔別墅用地停批!
《意見》要求,不準超標準建寬馬路、大廣場;繼續停止高檔別墅類房地產、高爾夫球場等用地審批。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應當集中興建農民住宅小區,防止在城市建設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遷”。(記者
彭永生 實習生 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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