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青島七月二十日電 (記者
朱大強)記者在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采訪時了解到,該檢察院在執法辦案中積極探索規范化的新途徑,找準檢務公開與辦案監督的契合點,在全國檢察系統率先創建了“陽光檢務大廳”,從而構建了對自身執法行為的內外監督體系,很受群眾歡迎。
中央政法委和高檢院今年開展
的“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為實踐“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檢察工作主題提出了具體要求。據此,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沖破監督乏力的困擾,確立整改建制新構想,創建“陽光檢務大廳”,探索內部辦案監督的新模式。
這一“陽光檢務大廳”設立了四個窗口:一是職務犯罪案件舉報窗口,負責對職務犯罪案件舉報、控告的受理、分流以及法律事務咨詢業務;二是民事行政案件申訴窗口,負責受理和移交不服法院已發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的申訴案件;三是刑事案件受理窗口,負責受理偵查機關移送審查批捕、起訴的案件,刑事申訴、刑事賠償案件及自首案件;四是執法行為監察窗口,負責受理群眾對執法行為的投訴。
在信息區設有觸摸屏、案件公示屏和電腦資訊系統,來訪群眾可查詢相關法律,以及檢察院的工作職能。這種規范透明的辦案方式,使來訪群眾深感門好進、人好找,溝通渠道暢通,“足不出戶”就可解決問題。
該檢察院以“陽光檢務大廳”為樞紐,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辦案質量監督機制。他們實行限時答復機制,大廳受理的事項分為即辦件和限時件;防止超期辦案機制對所受理的案件和線索辦理時限以倒計時的方式,實現對辦案期限的監控;而案件質量監控機制做到專人對辦案的關鍵環節和重點案件予以監督和控制。
“陽光檢務大廳”的建立,是對檢務公開從內容、載體到形式進行了全方位探索創新,規范了對案件的統一管理,杜絕了超期羈押,較好地解決了個別案件久拖不辦、缺乏監督的問題,有力地促進了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