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為了討要被拖欠了兩年的服務費,原膠州阜安大洋設備維修部的三名法律顧問將“東家”告上了法庭。在庭審中,維修部負責人辯稱:“‘法律顧問’只顧不問,憑什
么收取服務費?”現代社會中,許多市民與企業都聘請“法律顧問”幫忙處理法律糾紛,但“法律顧問”與“東家”反目成仇的案件近年來卻日益遞增。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分析
   原告“東家”翻臉再不付費
   據悉,作為原告方的三名法律顧問原先是膠州市弘城法律事務所的法律工作者。2001年10月9日,膠州市阜安大洋設備維修部聘請膠州市弘城法律事務所為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簽下協議:阜安大洋設備維修部每年向弘城法律事務所交納36000元的顧問費,膠州市弘城法律事務所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有效期為三年。
   協議簽定后,膠州市阜安大洋設備維修部只交納了一年的律師顧問費。“2004年,膠州市弘城法律事務所因故注銷,阜安大洋設備維修部突然翻臉,剩余的72000元律師顧問費至今沒交。”原告方說。
   被告“法律顧問”只顧不問?
   庭審時,記者在膠州法院看到,原告方代理人向法院出具提交了當年兩單位簽定的協議及為被告提供的法律服務等材料,被告則對膠州市弘城法律事務所的合法經營資質提出質疑。
   “根據規定,法律服務機構設立名稱應為‘法律服務所’不應為‘法律事務所’,此外,這三名法律顧問也不是律師,協議簽訂后,他們沒有履行好法律顧問應盡的義務。”被告方提起反訴,并要求原告返還36000元的法律顧問費。膠州法院要求原告提供合法經營資質證明后,隔日再審。
   專家顧問大軍良莠不齊
   “這看似是個不大的案件,但里面反映出當前‘法律顧問’界缺乏統一管理的現狀。”市司法局律管處人員劉衛華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目前“法律顧問”多由兩種人組成———具有執業資格的律師和考取相關資格或懂得相關法律法規的法律工作者,其中也不排除一些略知法律常識的人,因為其中混雜“濫竽充數”者,由此產生的糾紛案件每年數以百計。
   
□友情提示
   誰來約束
   "法律顧問"
   誰來約束“法律顧問”的責任與義務?
   “《律師法》只對律師的執業資格及責任和義務作出確認,目前還沒有一部相應的法律法規對‘法律顧問’予以約束。”市律師協會鐘秘書長說。
   目前,我市共有1500多名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計其數,“‘法律顧問’本應是為市民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訴訟服務,為企業單位提供保駕護航服務,但有些粗通法律的人卻打著‘法律顧問’的幌子招搖撞騙,因此,無論是個人還是企事業單位在選擇‘法律顧問’的時候要瞪起眼來,慎重一點。”鐘秘書長說。
   
□相關調查
   你想雇個
   私人法律顧問嗎
   羅志軍是中國銀行職員,他每年花費200元錢雇傭山東博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左圖)作為自己常年“法律顧問”。“平常過日子,經常會遇到各種糾紛,找位律師幫出出主意也好啊。”羅志軍說,今年6月,他在香港中路一家超市花210元錢買件劣質服裝,后來,律師出面調解此事,他獲得雙倍賠償,“多劃算,只這一次,律師費就賺回來了。”
   與羅志軍相反,重慶南路居民李紅衛認為,“我是平常老百姓,一年也遇不到件法律官司,找個法律顧問純屬多余。”記者又隨機采訪了10名市民,結果發現與李紅衛相法一致的占九成。
   
聘請法律顧問
   需要花多少錢
   聘請一名法律顧問得花多少錢?昨天,記者就此事咨詢了一些律師事務所獲悉,根據業務內容的不同,律師收取費用也不相同,如果是個人需要普通的咨詢服務,每年只需要花費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費用,如果需要起草合同文書,則需要另外付費,企業收費的標準要遠遠高于個人收費。
   同樣是法律顧問,但法律工作者收入要比律師收入少得多,黃先生是青島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也是公司職員。他每年要幫助公司處理70多件涉及到經濟、工程、勞動方面的法律糾紛,而每月收入僅4000多元。徐勇牟成梓張建華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