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神龍有限責任公司煤礦7月11日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3人遇難、4人受傷,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以來遇難人數最多的一次礦難。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一行看望救援工作人員。
救援人員進入礦井。
事故發生不久,國務院新疆7·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即確定此次事故為重大責任事故,并加緊開展事故調查工作。5名直接責任人于7月22日被阜康市檢察院批捕。
針對社會各界有關阜康礦難內幕的種種猜測,新華網記者奔赴千里,連日對此進行采訪調查。揭開礦難煤礦股東迷局
新疆阜康7月11日發生特大瓦斯爆炸的神龍有限責任公司煤礦,其股東大多來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直屬一類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新疆哈密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哈煤集團),包括哈煤集團董事長在內的100多名國企在職人員,是民營企業神龍煤礦的老板。
忙亂的礦難救援現場。
現場焦急等待的醫護人員。
哈煤集團董事長李春生說,哈煤集團投資神龍煤礦的股份事發前已經退出。盡管實際經營神龍煤礦的一些人是從哈煤集團出來的,但是他們并沒有按照哈煤集團的技術標準管理煤礦,否則這種事故肯定不會發生。)
事故發生時,當地政府新聞發言人說,新疆神龍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由100余位自然人集資組建的股份制企業,于2001年9月購買阜康市夾皮溝煤礦,年生產能力3萬噸,形成了目前的神龍有限責任公司煤礦。
記者在阜康市工商管理局查證:新疆阜康神龍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的營業執照備案表明,該公司在2001年11月注冊時,登記的自然人股東為姜金鵬、張欣、李向革、黃英、陳寶珊等5人。他們全部有哈煤集團工作經歷,其中陳寶珊2001年退休前的身份是哈煤集團的副總。
記者隨即前往哈煤集團采訪。哈煤集團董事長李春生說,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直屬一類國有大型煤炭企業,考慮到戰略發展,哈煤集團近年來一直在尋找資源接替區,尋找合作伙伴、重組小煤窯。2001年,哈煤集團對昌吉市硫磺溝煤礦進行了資產重組和技術改造,并成立哈密煤業集團硫磺溝分公司。同年,經與阜康市領導牽線搭橋,哈煤集團考慮收購價格不是很高、沒有職工安置問題的阜康夾皮溝煤礦(神龍煤礦前身)。
李春生說,收購硫磺溝煤礦要花錢,改造又要大量投入,所以同時收購阜康夾皮溝煤礦,哈煤集團面臨資金困難。據報道,哈煤集團對硫磺溝煤礦先期改造投資為6100萬元,總投資為1.6億元。
李春生說,由于面臨資金壓力,哈煤集團開會得出結論:以哈煤集團參股、廣大職工入股的方式募集資金,成立股份公司收購夾皮溝煤礦,并由工會出面發出通告號召職工入股。由于成立股份公司機遇與風險并存,一些職工不愿入股,這樣,領導帶頭,9個集團公司領導中7個人都入了股。
神龍有限責任公司煤礦成立時,哈煤集團共入股52.8萬元人民幣,而180多名入股職工共投資近700萬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管理局提供的神龍煤礦自然人股東的履歷說,企業負責人姜金鵬先后擔任新疆哈密礦務局供應處材料科業務員、新疆哈密礦務局供應處材料科科長、哈密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物資經銷分公司處長等職。哈煤集團一名中層干部證實,2001年11月姜金鵬擔任阜康市神龍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的總經理、礦長后,仍作為哈煤集團的處級干部,負責為哈煤集團在烏魯木齊銷售欠債方抵頂債務的鋼材,直至2004年才辭去在哈煤集團的工作。
李春生說,哈煤集團選擇姜金鵬負責神龍有限責任公司煤礦,是因為他個人入股比較大,又是公司在烏魯木齊經銷處的處長,這樣既可代表廣大股東,又可作為哈煤集團的代表參股。
神龍煤礦運轉后,哈煤集團確實運去一部分淘汰機械設備,這都記錄在案。但是神龍煤礦沒有說買,哈煤集團也沒有說白送。將來總是要結算的,李春生說。
李春生告訴新華社記者,2003年,自治區紀檢監察部門曾到哈煤集團進行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認為哈煤集團參股神龍煤礦不合法,有關聯交易嫌疑,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此后不久,哈煤集團即從神龍煤礦退出。而哈煤集團職工在神龍煤礦中的個人股份,由于股份公司規定不允許退股,所以退出有困難。
至于自己在神龍煤礦中的股份,李春生說:一直都把它放在那里沒有動,公司分過紅,但自己分文未取,因為將來反正是要處理(掉)的。
新華社記者采訪曾經在哈密煤礦技校讀過書的神龍煤礦礦工。
遇難礦工的妻子張利梅說,他的丈夫楊中民2004年春節前到哈密煤礦技校報名入學,一天課沒上就直接被派到哈煤集團下屬的硫磺溝煤礦實習,三個月后即轉到神龍煤礦干活,做綜采支架工。
由于學生就業困難,哈密煤礦技校生源嚴重不足。該校老師說,神龍煤礦是學生就業的協議單位,他們對于教學方面的建議,學校不得不充分考慮。而神龍煤礦的所有建議都集中到一點:讓學生到煤礦早干活、多干活,因為他們“比民工強”。
另外,對于社會上關于個別當地領導參股神龍煤礦的傳言,李春生認為這(領導參股)既不合法,也不可能。
兩年制的學生,在校學習僅3個月就下礦實習
新疆阜康神龍煤礦發生瓦斯爆炸,83名遇難者中,有8名來自新疆哈密煤礦技工學校。一位名為樊國須的遇難者今年5月10日才拿到畢業證書,但他竟然從2004年3月就已到本次發生特大事故的神龍煤礦上班,而和他一起長期實習的共計有3個班123名學生。
樊國須的母親張華英告訴記者:樊國須從2003年5月至2005年5月就讀于新疆哈密煤礦技工學校;他和他的同學們實際只在學校里上了一個學期的課程,隨即于2004年初被派到烏魯木齊硫磺溝實習3個月,2004年3月到本次發生特大事故的神龍煤礦上班。樊國須第一年交學費、課桌費等共計2000多元,第二年交了學費1680元。
記者了解到,新疆哈密煤礦技工學校實際就是國有大一類企業哈煤集團的子弟學校,而神龍煤礦的實際投資者也都來自哈煤集團。
實際上,在哈密煤礦技校這所兩年制的技工學校,有學生自始至終就沒在學校上過課。遇難礦工楊中民的家人說,楊中民2003年底才報名到哈密煤礦技工學校讀書,但他一天課也沒有上,就直接和此前已上過一個學期課的樊國須們一起,被安排到烏魯木齊硫磺溝煤礦實習。來自哈煤集團所在地哈密三道嶺的田新亮告訴記者,他和楊中民一起報名上的技工學校,也是一天課沒上就被送到烏魯木齊硫磺溝煤礦,后來因為家里有事,就中途退學了。
哈密煤礦技工學校副校長楊中華說,學生進校前,就已經定下來是為神龍煤礦培養綜采工的,所以在神龍煤礦實習過程中,理論課教學很大程度上受礦方制約。
2004年3月份,根據礦方要求,學校將這批學生實習課時和理論課時的比例,從6:4調整為7:3,即實習課1920學時,理論課810課時。實際上,由于這些實習生礦工勞動強度很大,下班后疲憊不堪,即便理論課的時間大大壓縮,學生的到課率依然很低。記者調閱了他們2004年的上課出勤表后,發現理論課的出勤率僅在50%左右。
礦方熱衷吸收實習生下礦勞動,不僅因為他們干活比民工可靠,更因為可以少支付工資,從而賺取更多剩余價值。礦工家屬們說,學生們在烏魯木齊硫磺溝煤礦實習時,煤礦每天只發給10元生活費,如果生病、請假,連10元錢也沒有。哈密煤礦技工學校工作人員說,該校學生初到神龍煤礦實習時,盡管干活不錯,但工資比四川民工的一半還低。在實習學生的強烈要求下,神龍煤礦才在數月之后調高他們的工資。
盡管一些學生提出不參加實習,但是校方規定,對這樣的學生不僅不發畢業證書,而且學費也只能部分退賠:學生報到后一周內退學,退全部學費;一周到一個月之內退學,退學費的90%;在一個月到兩個月之內退學,退學費的50%,同時扣除招生錄取費用;入學3個月后退學,則不退學費。即使這樣,一些學生還是沒有堅持到最后:這批參加實習的123名學生,最后拿到畢業證書的只有81人。
事實上,在學生、學校和神龍煤礦之間發生的關系,起主導作用的始終是神龍煤礦。一名哈密煤礦技工學校教師告訴記者,由于神龍煤礦的負責人姜金鵬是哈煤集團董事長李春生的女婿,而煤礦技工學校的人事管理都由哈煤集團負責,所以,對于姜金鵬的話,學校不敢不聽。這名教師說,姜金鵬曾想挖他到煤礦工作,在遭到拒絕后,姜就威脅說:你是不是不想干(在煤礦技校的工作)了?
(后記)善后工作順利完成,事故調查接近尾聲
新疆阜康7·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遇難礦工的487名親屬,在與事故善后處理小組達成賠償協議后,目前已全部離開阜康市返鄉。截至23日,82名遇難礦工的遺體已經下葬,最后一名遇難者遺體也于25日中午被找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俞貞貴說,善后處理小組已與遇難礦工家屬簽訂了工亡賠償協議83份,兌付83戶賠償金共計1660萬元。
此外,昌吉州、阜康市在7·11后成立了駐神龍煤礦工作組,以確保煤礦資產不流失、穩定煤礦職工情緒。在駐礦工作組的協助下,神龍煤礦7月20日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董事會和董事長。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國務院7·11事故調查組工作進展順利,涉案人員非常配合調查,預計調查工作將于近日大部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