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999年7月29日我市率先在全國建立了土地儲備制度,時至今日,整整6年。期間,我市積極發展和完善土地儲備制度,推進土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已形成一套適合青島實際的土地收購、儲備、供應制度,使政府宏觀調控土地資源能力得到增強,促進了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和城市建設、經
濟發展。
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快企業特別是困難企業用地的變現,我市對確定變現的企業用地,統一進行規劃、立項,統一收地、納入儲備,統一評估、核算補償費用,統一簽訂收地協議和進行企業補償,最后根據規定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統一出讓。截至去年底,通過“招、拍、掛”出讓土地收益安置職工費用達14.9億元,分流安置職工人數達12.7萬人,使這些職工提前走出了“再就業服務中心”,因此也救活了一些有潛力、有市場的國有企業,有力地推動了國有企業的改革進程。
舊城改造是城市建設中的難題。6年來,通過“經營土地,移豐補歉,立足各區,兼顧全市”舊城改造新機制的建立和運行,我市的舊城改造工程運作方式已由過去的以項目運作為主改為以土地經營為主,各工程項目無論盈虧均通過拆遷競標和土地競拍的方式單獨分別核算,以貨幣結算和資金調節的方式,用盈利項目帶動虧損項目。
6年來,我市還通過建立“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開發、統一出讓、統一管理”土地一級市場管理新模式,有效地提升了土地價值,加快了城市發展用地的開發和建設。與此同時,以“統一調控、統一出讓、統一管理”為主要操作規程的城鄉土地經營聯動機制也獲得成功。
據了解,下一步市土地儲備中心將通過存量用地的挖潛和規劃編制工作,改進招、拍、掛出讓土地的相關政策和工作措施,加大普通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儲備和供應力度。(本報記者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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