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寧波某學校校長為報復下屬、私自涂改檔案,結果被告上法庭,最終付出了賠償2.5萬元的代價。 兩年前,剛大學畢業的小蘭(化名)應聘到寧波某進修學校工作,后因與校長白某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爭執,小蘭跳槽換了新工作。在調動取檔案時,小蘭偶然發現自己
的檔案材料面目全非,原來的工作單位竟然在她的檔案材料上肆意涂改,還添加了許多尖刻的評語,說她“作風惡劣、道德敗壞……” 小蘭一怒之下將白某告上法庭,以侵犯名譽為由要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法院經審理后組織調解,最后雙方同意,白某賠償小蘭精神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共計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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