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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追我時,曾給我寫下一個保證書,內容大致為不會不愛我,如果他犯錯在先,就賠償我五萬元。上個月開始,我發現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
,現在我們已分手了,他的這份保證書有效嗎? 律師解答:這份保證書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們當時是在談戀愛,他是基于感情因素寫下的保證書,因此無效。
我愛人在10年前遇車禍受傷,當時對方是一次性支付了補償費。但現在我愛人的傷情出現變化,需要做手術,我能否再向對方要求醫療費?
律師解答:這要看你們與對方當時簽的補償協議是如何約定的。如果約定對方“不再追加”,那么你就不能要求補償;如果沒有類似的字眼,你可以去法院再主張。
我想和男友結婚,可他已婚,正在和妻子辦理離婚手續,兩人已簽定了離婚協議,但還沒有正式辦理離婚證。我如果現在與他結婚的話,算不算是重婚?
律師解答:只有辦理了離婚證,才算是正式離婚。你現在如與他結婚的話,屬重婚。
我騎摩托車把一老大爺撞了,他一直在醫院治療。他現在已完全好了,可就是不出院,我怎么辦?
律師解答:要求醫院出示證明,證明他已可以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