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1、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積極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統籌解決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問題,走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
發展道路。
2、我省人口基數大、密度高,低生育率與高增長量的矛盾、現行生育政策與群眾生育意愿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我省已進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人口與發展的矛盾更加尖銳。
3、計劃生育是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人口多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國情,充分認識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關鍵是人口問題。
二、進一步明確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工作方針
4、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大力倡導晚婚晚育,確保穩定低生育水平,積極改善出生人口性別結構,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提高育齡群眾的生殖健康水平,圓滿完成既定的人口發展目標,為我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營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5、總體目標:近期(2005-2010年),積極應對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穩定低生育水平,期末全省總人口不突破9600萬;中期(2011-2020年),以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為重點,期末總人口控制在9800萬以內;遠期(2021年以后),全面推進人口現代化,確保到2023年前后實現全省總人口不過億即回落的目標,積極推動我省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資本強省轉變。
6、未來十年是應對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關鍵時期。全省合法生育率要保持在95%以上,年均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長率分別控制在13‰和6‰以內,出生缺陷發生率降到6‰以下,出生人口性別比控制在103-107的正常范圍。
7、指導方針: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穩定現行生育政策;綜合治理人口問題;政府計劃管理與群眾自治相結合;整體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以人為本,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利益導向與依法管理相結合;堅持發展“三為主”,建立完善新機制。
三、認真落實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務
8、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嚴格執行法定的基本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省《條例》規定,經依法審批,允許有條件、有間隔地生育第二個子女,嚴禁違法生育和違法收養。戶籍制度改革后,全省仍實行“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不同的生育政策。對違法生育的,要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要依照法律規定按高限征收社會撫養費;對拒不繳納的,縣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繼續加強晚婚晚育工作。建立人口信息預警制度,引導育齡群眾自覺避開生育峰值年結婚生育。將晚婚晚育納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民公約管理。
10、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采取綜合措施,預防出生缺陷發生。大力普及優生知識,引導廣大青年自覺接受婚前醫學檢查。
11、積極改善出生嬰兒性別結構。依法搞好對B超等醫療監測設備和其他監測胎兒性別技術的監管,嚴禁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要嚴厲打擊販賣、殘害、遺棄女嬰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持二孩生育證明的懷孕婦女違法私自終止妊娠的,不再批準其生育申請。
12、不斷提高育齡群眾的生殖健康水平。積極開展生殖道感染、性傳播疾病及艾滋病的預防干預,積極推進社區和家庭綜合性生殖健康示范活動,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務。發展生殖健康產業。
四、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體制
13、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綜合管理體制。
14、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制訂村民自治章程和計劃生育公約,積極建立“依法建制、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綜合服務”的工作機制。把城區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納入城市發展和社區建設總體規劃,加快建立完善“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管理體制。
15、建立由戶籍所在地與現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為主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體制。流入地政府要落實管理和服務經費,實行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流出地政府要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優待政策。
五、加快建立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
16、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各級宣傳部門要把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納入先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大力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
17、大力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立法工作。全面實行計劃生育政(村)務公開,完善民主議事會和有獎舉報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嚴格執行行政賠償和補償制度。
18、全面開展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實施以避孕方法知情選擇、出生缺陷干預、生殖道感染干預“三大工程”為主要內容的生殖健康推進計劃,深入開展創建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先進鄉鎮和計劃生育合格村、模范村“三級聯創”活動。
19、建立完善獎勵、優先、優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體”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對自覺實行晚婚晚育的,要給予延長婚假、產假的照顧。農村和城鎮失業、無業、自謀職業人員獨生子女父母每月不低于10元的獎勵費,由縣(市、區)統籌解決,提倡通過金融機構以“直通車”的方式直接發放到獎勵對象手中,可以實行一次性兌現獎勵費。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50%。企業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對困難企業、改制企業和破產企業人員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政策,參照企業改制、破產的有關政策規定,按照優先抵補的原則予以安排;確實無力解決的,可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市、縣(市、區)財政撥出專款予以解決。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后加發本人標準工資5%的退休金(退休金為100%的不加發);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予以承擔;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計劃生育夫妻的基本項目技術服務經費,從所在單位事業經費或生育保險中列支。積極建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設立人口福利基金或計劃生育公益金,建立對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的長效救助機制。提倡對符合二胎生育條件自愿終身只要一女孩的農村家庭給予重獎。各級在制定實施城鄉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和醫療保險政策時,對計劃生育家庭給予優先優惠。
20、加強人口信息化建設。各級人口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建立人口計生相關基礎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人口計生系統辦公自動化和信息傳輸網絡建設,加強縣級以上數字化服務站建設,設立人口和計劃生育政府網站。
六、進一步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
21、不斷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體系。進一步改進完善人口目標管理責任制,堅持任期內逐年考核,離任時進行審計,工作失職的要追究責任,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2、建設高素質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干部隊伍。對村級人口計生干部可建立“鄉聘、村用、縣備案”的管理制度。在推薦選舉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時,要有一定比例的人口計生干部。
23、把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建設納入社會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強縣、鄉計劃生育服務站建設。
24、加強計生協會組織建設,把其納入黨委、政府的管理范圍。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計生協會組織建設,在城市社區和各類經濟園區、商貿物流區、企事業單位以及城鄉結合部等流動人口聚居地依法建立健全協會組織,發展壯大志愿者隊伍。
25、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渠道、逐年穩定增長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投入的總體水平,集中解決好鄉村兩級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的報酬、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免費、建立獎勵扶助制度和正常性事業發展等重點需要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