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個規范餐飲單位的衛生技術規范將于10月1日起實施餐飲衛生有了新規范 本報訊記者從衛生部門獲悉,國家衛生部昨天發布了全國首個餐飲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衛生技術規范《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全國數百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
、食堂等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衛生要求做出了詳細規定。 據悉,為規范餐飲業行為,衛生部曾于2000年頒布實施了《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規范》對其進行了必要、有益的補充,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餐飲業是食品和服務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呈高速發展的態勢,對滿足人們物質生活需求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統計,2004年全國的餐飲業數量(不含食堂)已達400萬家。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在企業規模、衛生條件、管理水平、經營品種、從業人員素質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一些餐飲單位因加工操作不當、食品貯存條件差、餐飲具消毒不合格等原因,導致餐飲單位和集體用餐單位食物中毒事故屢有發生,給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構成嚴重危害。
《規范》在總結以往餐飲業衛生管理和借鑒國際先進管理技術的基礎上,全方位地對餐飲業的衛生管理提出具體的要求。此外,《規范》對一些消費者關心的問題做出了相關規定,了解《規范》有助于消費者在就餐消費過程中,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例如,《規范》規定:加工經營場所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在加工經營場外設立圈養、宰殺場所的,應距離加工經營場25米以上;從事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加工的人員操作前應更衣、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佩戴口罩等。
10月1日起,消費者如果在就餐過程中遇到違反《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的現象,可及時向衛生監督機構舉報。(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