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來,山東濟南汽車自燃事故頻頻發生。據消防部門介紹,自今年上半年以來,山東濟南共發生汽車火災事故195起。其中,出租車自燃事故占了相當一部分。
火災事故中,滅火器被喻作是“第一消防員”。然而,在汽車火災事故多發的形勢之下,省城出租車“第一消防員”配置情況如何呢?記者近日在調查后發現
,現狀不容樂觀。
表象:絕大多數配備滅火器
2日上午10:00—11:30左右,記者在山東濟南濼源大街銀座橋附近對過往的26輛出租車進行了調查,其中22輛備有滅火器,其余4輛則沒有。
調查發現,這些出租車所配備的滅火器有的是兩三個月前才剛剛購買,有的是五六年前營運之初配備的。
4輛表示沒有配備滅火器的出租車司機中,其中一人表示“沒帶”,一人稱是“壞了以后就沒有再買”。
調查同時發現,這些出租車上的滅火器大多都被司機放置在后備廂里。而據消防人士介紹,小車配備滅火器,理應將其放在駕駛座附近,以便于順手拿起快速使用。
真相:多半滅火器形同虛設
調查中,談及車配滅火器的使用情況,22位司機師傅都表示:從來沒有使用過。一司機甚至表示,自從五六年前買了滅火器,就一直扔在車后備廂里,現在能否正常使用也不清楚。
李師傅是山東省城一經驗豐富的出租車司機,對出租車行業內的種種現象十分熟悉。提起車配滅火器這一問題,他說:“現在,濟南多半出租車上都沒了!”據他掌握的信息,目前省城出租車上的滅火器已多半不能正常使用。
“現在普遍使用的都是干粉滅火器,2000年左右換新車時,基本上全部配備,但現在基本都不能用了。”李師傅說,滅火器自身都有一定有效期,時間一長,壓力達不到,滅火器也就基本報廢了。“審車時,交警說需要配備滅火器,許多司機便相互借用滅火器應付審車。”
另外,由于一些出租車公司對出租車配備滅火器一事并無硬性規定,只是提示司機原則上應配備。一些司機在發現沒有滅火器之后,也因不愿花錢或不知何處購買等原因不主動購買。
根據相關規定,目前我國對公共交通工具如營運客車、出租車、危險品車等乘客集中或容易引發火情的車輛,要求司機及有關人員隨車攜帶好滅火器。然而,目前山東省城出租車配備滅火器的這一現狀讓人擔憂。
險象:出租車大多進入“老化期”
“像我2002年的車,目前跑了40多萬公里,線路老化程度較重,電路電阻變大,很容易發生自燃。”李師傅說,目前,省城很多出租車都步入了線路老化的危險期,加之運行頻率較高,自燃幾率大幅提高。
“這一段時間來,僅我私下知道的就有七八輛出租車自燃了。”其實,李師傅自己的車也自燃過兩次。第一次,他私自改裝的電路短路引發火災,結果摸起滅火器來發現沒法用,幸好朋友此前送他一把滅火槍,才及時把火撲滅了。第二次,駕車之時他突然發現發動機冒起了煙,他又一次拿起滅火槍提前撲滅了。“一旦發生自燃,如果沒有滅火器,火勢擴大損失就大了。市區里有時還能到臨街單位借借,如果在郊區呢?”
消防人士表示:在任何火災事故中,滅火器都是“第一消防員”,如果火災發生之后只靠消防隊員趕來滅火,事故損失就大了。
就此,據恒通出租車公司辦公室的一工作人員介紹,出租車原則上都應配備滅火器,但一般應由司機自行配置。記者了解獲悉,這基本上是省城出租車行業的“行規”。
“司機應在保險公司等部門的督促下,主動進行配置。一旦發生自燃,司機應該及時控制火勢減少損失。”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記者 石念軍 實習生
趙生麗 唐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