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成都各界關注的原成都市龍泉驛區區委書記弓繼權、原區長唐榮新、原副區長蘇瓊珍、原區長助理張立友等人共同私分、濫發2000余萬元國有資產及
貪污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和貪污罪數罪并罰判處弓繼權有期徒刑15年,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唐榮新有期徒刑4年,其他相關涉案被告均被依法懲處。
據檢察機關調查,從1999年到2003年間,弓繼權等人先后12次在“東移辦”、“融資辦”、“舊改辦”和區財政局共動用公款1460多萬元,以各種“獎勵”名義進行濫發。其中,弓繼權共分得70余萬元。
弓繼權的小圈子不是單純的人際交往,而是形成了“工作圈子”、“娛樂圈子”、“利益圈子”三位一體的“權力小圈子”,弓繼權在這種“小圈子”里,撐起“保護傘”,使他們圈中的一些早有劣跡的人倚仗弓繼權這個“靠山”,逍遙法外,長期“帶病上崗”,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2001年,針對一些地方領導以“招商引資獎”的名義濫發獎金,中紀委作出專門規定:黨政領導干部不能在招商引資中領取獎勵。但弓繼權等人自定土政策將中紀委的規定“巧妙”規避:把“招商引資獎”改頭換面變為“突出貢獻獎”,繼續借“招商引資”“經營城市”等名義濫發獎金。
據一些知情干部介紹,弓繼權在擔任區委主要領導一段時間后,居功自傲、作風霸道,聽不進別人的意見,大搞一言堂,個人說了算。
日前,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成都各界關注的原成都市龍泉驛區區委書記弓繼權、原區長唐榮新、原副區長蘇瓊珍、原區長助理張立友等人共同私分、濫發2000余萬元國有資產及貪污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和貪污罪數罪并罰判處弓繼權有期徒刑15年,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唐榮新有期徒刑4年,其他相關涉案被告均被依法懲處。
一個區多名主要領導共謀犯罪案在四川反腐敗歷史上尚屬罕見,而該區區委書記和其他各名涉案干部的“生財之道”更能折射出我國政治文明建設過程中面臨的“軟肋”。
黨紀國法形同虛設 “土政策”開辟生財之道
2000年初,龍泉驛區根據上一年招商引資工作情況,經原區委書記弓繼權同意,原區長唐榮新簽字批準,在“東移辦”(全稱“實施向東向南發展戰略龍泉驛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拆遷補償安置費名義規避國家對基本建設資金專款專用的管理規定,從在銀行貸款的用于龍泉驛區境內工程建設的3000萬元專項資金中,套取資金171萬元用于發“招商引資獎”,以編造包括農民簽字領款在內的拆遷補償支出單據作掩蓋,在無任何憑證的情況下由原區長助理張立友經手進行私分,其中弓繼權、唐榮新、原副區長蘇瓊珍和張立友各分得10萬元。
而據了解,國家有明確規定,弓繼權等人私分的171萬余元屬于基本建設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但弓繼權等人卻敢觸“高壓線”,弄虛作假,大量套取基本建設資金用于私分和濫發,黨紀國法在這里已形同虛設。
2001年,針對一些地方領導以“招商引資獎”的名義濫發獎金情況,中紀委作出專門規定:黨政領導干部不能在招商引資中領取獎勵。但弓繼權等人自定土政策將中紀委的規定“巧妙”規避:把“招商引資獎”改頭換面變為“突出貢獻獎”,繼續借“招商引資”“經營城市”等名義濫發獎金。2002年初,在弓繼權授意下,龍泉驛區“舊改辦”(全稱“舊城改造指揮部辦公室”)虛構舊城改造利潤1820萬元,經弓繼權同意,蘇瓊珍、張立友、區原房管局長何德才商議,并報區委常委會研究,按20%的比例確定360萬元的獎金總額,分發給區四大班子、區級部門、舊城改造指揮部、“舊改辦”以及特別貢獻人員和先進個人。其間,弓繼權、蘇瓊珍、張立友、何德才除獲得各自應得獎金外,又從有關單位的獎金數額中截留部分現金進行私分,弓繼權得15萬元、蘇瓊珍20萬元、張立友40萬元、何德才36萬元。
正如成都市相關部門就弓繼權及其“左膀右臂”因私分國有資產及貪污一案所寫的反思材料中所說:“弓繼權等人法紀觀念十分淡薄,隨心所欲,完全把自己置于黨紀國法的約束之外,使一些制度和規定形同虛設。”
一把手一言堂 大權獨攬做“土皇帝”
該案共涉及了13名領導干部,其中10人分別是區委、區政府、區級有關部門和鄉(鎮)的“一把手”。成都市有關領導干部在接受記者采訪中分析說,作為一把手,他們之所以走上違紀違法道路,與不自覺接受監督、甚至抵制監督,以及組織對他們監督不力有很大關系。據一些知情干部的介紹,弓繼權在擔任區委主要領導一段時間后,居功自傲、作風霸道,聽不進別人的意見,大搞一言堂,個人說了算。
龍泉驛區委曾規定:動用2萬元以上資金須經區委常委會研究,但弓繼權、唐榮新等人作為區委主要領導卻帶頭違反自己定下的規定,擅自動用上百上千萬元的資金任意濫發和私分。據檢察機關調查,從1999年到2003年間,弓繼權等人先后12次在“東移辦”、“融資辦”、“舊改辦”和區財政局動用公款共1460多萬元,以各種“獎勵”名義進行濫發。其中,弓繼權共分得70余萬元。
區上還規定“招商引資獎”須由招商局確認,招商局、目標督察辦公室共同提交區委區政府討論決定。但據相關部門調查,近幾年真正按照這一程序辦的只有屈指可數的2次。
當審計部門要對區“融資辦”的財務進行審計時,弓繼權打招呼不讓審計,使“融資辦”的財務長達4年沒有審計。秉承弓繼權的獨斷作風,他的屬下、龍泉驛區同安鎮原黨委書記朱福忠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據檢察機關調查,多年來,朱福中把同安鎮土地買賣權、定價權、規劃權、簽約權等全握在自己手中,由他個人說了算,想賣給誰就賣給誰,想賣多少就賣多少。
龍泉驛區的一些干部向記者反映說,由于主要領導沒有接受監督的意識,沒有民主作風,班子內部民主和監督的氛圍蕩然無存,班子成員對弓繼權的一些做法,或者唯命是從,或者視而不見,沒有起到應有的監督作用,導致弓繼權等人權力失控、行為失范,儼然成了“土皇帝”。
生活圈、利益圈、權力圈“三圈”合一 夫人營私老公結黨
在弓繼權“主政”龍泉驛區期間,龍泉的干部私下經常議論說,要想“升官發財”必須想辦法擠入“弓繼權的小圈子”。據介紹,弓繼權在任龍泉驛區區委書記期間,因副區長蘇瓊珍、原區長助理張立友、原區財政局局長徐夏金、區原房管局長何德才、同安鎮原黨委書記朱福忠、龍泉鎮原黨委書記江興明等人都是“重點部門和鄉(鎮)的主要領導”,“干事精明”,又是“龍泉驛區本土干部”,弓繼權一直把他們視為“得力干將”和“心腹”。
據紀檢部門后來的調查,弓繼權的小圈子經常在一起吃飯、打牌。每逢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他們都要邀集家人,一起到國內外風景名勝區用公款旅游,春節還要在一起吃“團年飯”。弓繼權過生日時,大家都要去為他祝壽。
一些干部分析說,本來關系好的朋友或同事正常性的“交往”無可厚非,但弓繼權的小圈子并不是一種單純的人際交往,而是形成了“工作圈子”、“娛樂圈子”、“利益圈子”三位一體的“權力小圈子”,弓繼權在這種“小圈子”里,撐起“保護傘”,使他們圈中的一些早有劣跡的人倚仗弓繼權這個“靠山”,逍遙法外,長期“帶病上崗”,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據紀檢部門介紹,龍泉鎮黨委書記江興明,在當地影響一直不好,不僅沒有得到及時的調整,反而在2003年底區領導班子換屆時,弓繼權為他增加了“區政協副主席”的頭銜。同安鎮原黨委書記朱福忠、原區長助理張立友等人也常遭群眾舉報,但弓繼權卻一再遷就和袒護,甚至在執紀執法機關對張立友進行立案調查時,他還親自出面為其說情,編造各種理由幫他推卸責任。
弓繼權最后在檢查中寫道,“如果當時就對這些干部進行嚴厲處理,或下手進行調整,有的問題就可以避免,有的問題也可以減輕”。但是,弓繼權后悔已晚。
據紀檢部門調查,在弓繼權小圈子的建立過程中,家屬在領導干部走向違法的道路上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弓繼權的妻子楊某對丈夫的腐敗行為不僅視而不見,反而“敲邊鼓”,甚至直接參與。弓繼權等人濫發的獎金和私分的公款,有幾次都是直接送到弓繼權家中由楊某代收;在弓繼權收受的現金中,有的也是直接送給了楊某。當地一些干部講,“要想勾兌弓繼權,關鍵是勾兌好弓繼權的老婆”。楊某經常與張立友、何德才等人的愛人一起吃飯、打牌。他們幾家人每年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一起到國內外度假旅游,都是由她們幾個“內當家”商量邀約,并由楊某出面請弓參加。記者
侯大偉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