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濟南8月10日訊(記者 王爽 報道) 全國各類開發區審核已從規劃審核步入設立審核階段,我省開發區將面臨再次“瘦身”。這是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全省各類開發區審核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在規劃審核階段,全省違規設立的各類開發區得到了全面清理整頓,開發區個數也由990個減至251個,減幅為74.6
%;保留總規劃面積1099.7平方公里,減少3773.9平方公里,減幅達77.4%。
據介紹,進入開發區設立審核階段后,將直接關系到開發區的去留。目前,我省上報申請保留的開發區數量居全國之首,共251個,占全國總量的1/8。其中,國家級開發區15個,省級開發區91個,省級以下開發區145個,核減壓力較大。根據國家清理整頓開發區的審核原則和標準,我省將重點審核省級和省級以下開發區,大幅壓縮省級以下開發區。
記者從會上獲悉,國家將對通過審核保留下來的省級以下開發區,履行法定程序升格為省級開發區,今后將不存在省級以下開發區。因此,在審核結束后,我省還將新增一批省級開發區。截至目前,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為106個,少于初步測算的可通過審核的開發區數量。
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即將開始的設立審核階段,審核標準(見后)的最大變化是將開發區確定為產業特色鮮明、綜合配套能力強的現代制造業聚集區,取消五類園區的開發區稱謂,包括各類高教大學園區、物流園區、旅游度假區、建設新城為主的各類園區、沒有改變農業用地性質的農業園區,今后不再納入開發區管理。
據介紹,我省將對單位土地面積投資強度大、資源消耗低、環境保護好、產出效益高、形成一定規模和產業特色的開發區,會優先保留;對“開而不發”、破壞環境、變相搞房地產開發、搞“區中園”的園區將予以撤消。另外,對城市遠郊區、縣及縣級市已建開發區具有一定規模和產業特色的,原則上只保留1個開發區。
副省長趙克志出席會議并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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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設立5年以上、入區企業少、開發面積不足以批準規劃面積20%的開發區應予以撤消。(二)對嚴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開發區應予以撤消。(三)下列園、區不再冠以帶有開發區含義的稱謂,不納入開發區管理:各類新建高教園區、大學園區等;省級及以下物流園區;省級及以下旅游度假區;建設新城為主的各類園區;沒有改變農業用地性質的農業園區。(四)申請保留的開發區中的房地產開發部分應劃歸開發區所在地政府管理,相應核減開發區面積。(五)開發區的“區中園”,不作為獨立園區保留,不單獨計算面積。(六)對地處一市、縣且相鄰的開發區應予以合并,但不得借機搞“一區多址”。對城市遠郊區、縣及縣級市已建開發區具有一定規模和產業特色的,原則上保留1個開發區。未有的一般不再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