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地方政府不得對非本地生產和交易的汽車在流通、服務、使用等方面實施歧視政策。昨天,商務部發布《汽車貿易政策》,要求堅決制止強制或變相強制本地消費者購買本地生產的汽車,以及以任何方式干預經營者選擇國家許可生產、銷售的汽車的行為。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國家禁止以任何貿易方式進口舊汽車及其總成、配件和右置方向盤汽車(用于開發出口產品的右置方向盤樣車除外)。同 時,進口汽車必須獲得 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貼有認證標志,并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抽查檢驗合格,同時附有中文說明書。 此外,該政策還規定,汽車售后服務網點相距不得超過150公里;汽車報廢配件回用須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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