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眾代表熱烈討論 |
核心提示
昨天,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召開《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聽證會的前期準備會,40多名業主和物業公司代表參加了準備會。在會上,有關停車位、前期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權限等細節問題成了各方代表關注的焦點。
現場發言
“有關小區前期物業公司的服務期限應該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昨天下午,包括早報記者在內的來自開發商、物業公司和各小區業主等各行各業的代表齊集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二樓會議室,40多名代表輪番闡述各自的觀點。
天泰新村業主委員會主任:投票權不能按面積定
來自天泰新村的業主委員會主任認為目前現行的業主委員會投票比例存在問題,該代表認為不能以房屋面積來決定投票的票數,這樣小區的網點無形中就擁有了更多的發言權,而這些人是不能代表廣大業主的利益的,“我認為投票應該按戶分,每戶一張表決票,這樣才公正。”
青島早報記者:停車收費要公示
昨天,早報記者作為代表也參加了此次會議。針對露天停車場或室內停車場(庫)能否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出售、出租問題,記者認為可以適量收,但需要有明確的標準。針對目前不少小區主動收了停車費,標準十分混亂,收費后又沒有相應的收益使用公示的現狀,不少車主怨聲不絕。記者認為,這個事情可以通過規范政策解決,比如規定合理收費的標準、收益使用公示日期、收費后物業承擔哪些等。
來自外地媒體的代表:服務檔次由政府評估
除了本地媒體,此次準備會還吸引了許多外地知名媒體的關注。一名媒體代表在會上發言,建議政府對新建成的小區的硬件條件進行專業的評估,以此作為小區物業服務的收費標準。“目前青島市的物業小區收費標準分為一類、二類等小區,這些級別的劃分完全根據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水平。”該代表認為,許多小區的硬件設施已經決定了物業公司服務再好也無法達到一類小區的標準,物業公司就不能根據一類小區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同時該代表還提出了被現場許多業主代表認同的建議,“物業管理費的交納,首次應該只交納70%,余下的30%應該在年底經過業主委員會的評定,大多數業主滿意服務的才可以交納余下的部分。”
法制工作室工作人員:會議重在了解焦點
昨天的準備會上,一些代表還就是否應該給業主委員會成員發放薪金以鼓勵其工作熱情,閣樓是否應該交納物業管理費,有關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公開賬目和小區建成后的前期物業公司服務時間應該界定等細節問題發表了各自的看法。
召開本次準備會的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本次會議只是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聽證會的前期準備會,目的是了解業主關注的焦點問題,同時也是為選擇8月31日聽證會的發言代表。
市民對我市的物業管理條例有何想法和建議,你可以撥打早報服務熱線82881515,或者發短信給我們,移動用戶發送到08532210,聯通用戶發送到9160532210,小靈通用戶發送到16532210,早報記者將把你的建議轉交給市人大。同時你可以直接與人大聯系,e-mail到rdfgzx@qingdao.gov.cn和fzs@qingdaonews.com,或者你還可以撥打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的電話82897622聯系。
記者臧旭平為您攝影報道